佟文的胜诉
(2011-02-28 2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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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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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文的兴奋剂案,乃至佟文其人,如果没有最近的翻案,估计也就从此消失于人们的视野。但偏偏就有这么一个翻案,而且翻案居然还就成功了。这等于又把旧伤揭开,然后往上撒了把盐。
虽然佟文胜诉,但她和国际柔联,却是双输。唯一的赢家,可能是程序正义这个概念,提醒人们,过程如果出了差池,好事也能变成坏事。
但中国人更应该记取的,恐怕是坏事无论如何,也变不成好事。就像佟文的胜诉判决,以及国际柔联的回应,一次又一次印证了服药的事实,从而把她和耻辱捆得越来越紧。就在国际柔联回应之后,媒体再次将佟文前年致柔联的信公之于众——“我不想再为此事做出辩护,我知道我将对此负责。但是,我请求国际柔联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在处罚时能够轻判,我不想因此毁掉我的职业生涯和如此挚爱的柔道运动。我非常热切的希望能在伦敦奥运会上向世人展示美妙的柔道运动,为柔道项目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我再次恳请能得到量轻处罚,因为我真切地希望能为柔道项目做出更多贡献。”
背负着这样的耻辱,很难想象,佟文能否还会出现在伦敦奥运会的赛场上。而假如她那样做了,也很难想象,她给我们的感观,是勇气,还是无耻。
联想到最近曝光的体坛年龄造假,才知道耻辱不仅仅出自个体,而是整个行业。甚至也不仅是造假者本身,而是我们全体都跟着吃了挂落。杨明在亚运会期间对举国体制的微词,现在看已属过分客气了。因为这些事件的发生,中国以奥运战略动员民意的初衷,不但大打折扣,甚至背道而驰。在我们刚刚意识到国家形象宣传片的重要时,有人却用这样的实际行动塑造着中国和中国人。令人不解的是,明明服了药,却能挑剔国际柔联程序上的把柄,然后向国际法庭提出诉讼,仿佛自己真是个无辜者。这需要怎样的无耻的勇气?
读国际柔联的公开信,就如同一个半大孩子,聆听着大人用最浅显的道理数落自己,而无颜做丝毫辩解——“我们要明白做出这样一个判决的后果有多么严重,它将对年轻一代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个判决对于我们来说很难理解。柔道被认为是一项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的讲究公平竞赛并且富有教养的运动。我们如何向世人解释这样一个著名的运动员,在世锦赛期间药检阳性却被重新允许参赛而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