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亏是福
(2010-08-04 0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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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盖洛普说,经过调查,中国人民认为去年受到尊重对待的,占91%。对此,好象中国人民很不服气,从留言看,大家争做那9%。
盖洛普同志请别哭,大家的火真不是冲你们撒的。一般情况下,中国人民一旦受宠必然若惊,更别提今天忽然从你们那儿受到了尊重对待,癫狂一把也是可以理解的。
平心而论,盖洛普的这个调查结果也不是没有道理。中国的局长,总还会受到处长的尊重;中国的交警,也总会受到违章人的尊重。中国的男人,大多会受到女人的尊重;中国的女人,大多也会在三八那天受到男人的尊重;中国的老师,肯定受到孩子极其父母的尊重;中国的孩子,则也肯定受到父母以至祖父母的尊重……我想,即便就是中国的乞丐,恐怕也能从流浪狗身上,获得尊重对待。每一个中国人,只要他想,总能为自己找到被尊重的可能。如此,盖洛普的调查结果如果不是100%,才叫假数据。
不过,调查被尊重,盖洛普还是太超前了。以中国人眼下的心理,对实际利益的追求,远超过被尊重与否。不信,你上街悬赏,一万块抽一嘴巴,试试——有人谴责是吗?那你再加到一百万试试——嘿,别加塞嘿。
所以,一旦对实际利益的追求未遂,中国人才真的需要安慰。多数情况下,这样的安慰,别人不会给,还得自己来,可以算做是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对,自己对自己尊重,也算尊重对待吧,盖洛普。
比如“吃亏是福”。这四个字,我上班没几天,就在老同志的玻璃板底下看到了。后来,陆续看到的还有:斗大的“忍”、横幅或竖幅的“难得糊涂”,以及篇幅很长的劝世歌谣。还不仅是自我安慰,慢慢还发展成一类书法作品,比“为人民服务”的变体和流派要丰富多了。
不过,有些利益,一旦失去,想要自我安慰,恐怕就比较难。比如前几天,旁听了一个故事,是桩离婚案。女方原告,一审大胜,谁让婚姻法不支持对方有小三儿呢,可二审180度掉头,女方大败。公平说,一审和二审,总有一个伤害了一方的利益,而现在的情况是,女方在40岁的年纪上,开始了她的上访生涯。
宣判那天,律师给出的主意是,跑北京二中院楼顶上去,或许才能改判。当然不能听律师的。不过,我估计,换成送她一幅“吃亏是福”恐怕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