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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有关部门”的勘误

(2010-07-01 02:11:29)
标签:

杂谈

下面播报一条新闻:

“建国初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高玄殿即由总参保障部服务局营房科、车管科使用。因古建筑年久失修,院内建有大量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不健全等原因,大高玄殿一直存在着较大的火险隐患。
多年来,北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文物专家学者多次提交议案、提案呼吁将大高玄殿腾退修缮后对社会开放。北京市政府为妥善解决大高玄殿的腾退问题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近日,由故宫博物院和总参保障部服务局签订协议,将大高玄殿文物建筑移交给故宫博物院管理。目前,故宫博物院正在进行大高玄殿文物建筑修缮方案的前期调查和论证工作。”

这个新闻版本,来自国家文物局官网。其他的版本,包括大多数媒体的相同内容新闻,都缺少了“总参保障部服务局营房科、车管科”的字样,而代之以“有关部门”。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从49年开始就借走大高玄殿的有关部门,原来是这俩部门。也因此可以澄清,百度百科里所谓“北京卫戍区某领导司机连”占用的说法,的确是谣言。

至于谣言中涉及的“提出数亿元的拆迁补偿,并以“军事禁区”为由禁止文物保护工作者进入或拍照”等其他说法,待考。考不出来的话,就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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