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那点事
(2009-09-09 23: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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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按现在的人群分类法,保姆属于弱势群体,雇主,则不管你如何狡辩,也是强势无疑。虽然《编辑部的故事》里,马晓晴早就演绎过强势保姆的彪悍,但人们依然坚信,保姆永远是被雇主侮辱与伤害的对象。可见,夸今天的人厚道,的确不算辱没大家。
不过,即便倒退至阶级论的年代,保姆也未必有今天的好声望。因为那个时候,人们除了知道阶级论,还知道辨证法。保姆一方面有劳动人民的骨血,却也经常成了剥削阶级的爪牙。比如《红楼梦》,一千个人看出一千个贾宝玉。但我只看出了,荣宁二府,男仆女佣,丫鬟老妈,满城尽是狗奴才。好容易醉出个说真话的焦大,首先跳出来塞他马粪的,却不是主人,而是奴才。
比较起来,厚道自然是和谐的通行证,但我以为,辨证,也不失为彼此认识的好办法。
话说“上海家协”——一个很有意思的组织,貌似保姆的工会,或者企业的代言,却做了回雇主的同伙。而且,很可能还是女雇主的同伙。总之,它规定:不许保姆和异性、同龄雇主同居一室。
表面看,这是格式合同的一部分,也很好地体现了厚道——既对保姆严明了睡觉纪律,又免去了女主人的后顾之忧。但是,辨证地看,它首先是在为企业逃避责任提供帮助,这点倒证明了它服务于企业的本性。因为有了这个规定,如果再生此类纠纷麻烦,则属保姆和雇主彼此之间的事,做中间人的企业早已免责。
第二,特别是对于保姆而言,这个规定等于在明示:你们的睡觉权依然有效,包括与雇主同居一室睡觉的权利。只是,我把丑话先说前面了,这样睡觉有风险,睡不好你要兜着走。好,究竟怎么睡,请你自选吧。这样的自律宣言,让我想起了,去年爱滋病日,某地组织性工作者们集体宣誓戴套的场景。唯一比那场景还等而下之的,就是,那姑且还算公益,而保姆自律说,则干脆就是爱谁谁的另一种说法。
其实,真正而普遍的麻烦,并非同居一室,而是像桑兰和小杜那样的保姆与雇主的故事。现在,人们满意地看到,桑兰终于被罚站在了剥削阶级的审判席上。而保姆弱势群体说,则因为名人与保姆的特殊性,尤其强烈地激发了公众的厚道。
也不说劳动人民,也不说狗奴才,在今天,保姆和雇主的关系,就是契约关系。简单说,桑兰和小杜的故事,仅仅是因为契约内容没有涉及到,小杜家人生病时如何约定执行。而从故事的后续看,桑兰没有拖欠保姆费的问题,但小杜的确把雇主家的卫生打理得比较糟糕。比较而言,就是说桑兰没有违约,小杜违约了。至于小杜的活是否太多太重,桑兰公布对方身份是否道德,这与契约无关,也就与故事本身无关。
貌似就这么简单一事,在厚道的人们心中,激起的涟漪一波一波又一波。以至,怀疑桑兰人品的人,却选择了用桑兰的残疾,来表达自己的厚道。
现在只能说,桑兰你太笨了——你真傻,真的。你单知道原来保姆是劳动人民的形象大使;你不知道现在也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