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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寻找中国民意的直接代言人

(2007-06-28 16:12:12)
 

今年党的生日注定不是个好日子。

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7月1日实施,北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办法实施……快速处置办法我说过了,不再详谈。刚又看了交强险的新闻,特别是新闻后面的网友留言,以及相关专题文章。

我认为,也是我最近一段时间对中国社会发展现状的基本态度:在中国高速市场化的进程中,巨大的商业利益与同样巨大的行政权力的捆绑越来越肆无忌惮,而这种捆绑的终极受害者,则越来越清晰地指向了普通的中国百姓阶层。简单说,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发展的一个危险期,这个时期,正是权力与利益勾结对百姓进行疯狂掠夺的集中爆发期。

以交强险案为例,保监会不是不明白其出台交强险的违法本质,更不会听不到百姓的涛涛骂声,但它依然在不举行听政的前提下,只用15天时间做所谓民意征集(但决不公布征集过程及征集结果),只在实施前几天召开所谓的专家座谈会,就把这一关乎众多百姓利益的大事糊弄过去了。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明知故犯。但是,在中国的制度设计上,还没有对这样的明知故犯行为的约束性力量和约束性机制。行政构建上没有,非政府组织无力,法律抗衡上缺失,新闻监督更没谱,有的,只是广大而抽象的民意。而如何有效地表达民意,已经是建立一个文明道德的中国制度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希望,中国老百姓应该寻找民意的直接代言人。通过类似交强险这样的连续个案,逐步发现代言人团队,逐步摸索出一条有效表达民意的独立渠道,逐步发展成与其他权利机制相抗衡的文明力量。我相信,民意是他们最大的背景和靠山,只要他们有信心,不灰心,无私心,那么,他们将会获得成功和尊重。

我先报名,愿意做代言人的马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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