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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不过头点地

(2006-05-31 23:52:17)

北京昨天判了一官司:河南男子艾绪强,因去年在王府井劫杀的哥连撞9人致36伤,被一审判死刑,并赔偿103万元。

后面这事儿就是今天博题的缘起:由于被告无力支付上述赔偿,俩被害者家属向法院请求——把艾绪强的器官拍卖。

法院没有支持家属。

我本来特想设身处地地理解俩家属的心情——招谁惹谁了这是,就这么被夺了性命。

仔细看新闻,才知道这动议还真不是心情坏到极点的结果,而是非常冷静的和议结果。

因为俩家属首先是要求的国家赔偿,被告知没戏了,才又合计出这个主意。

说实话,看完新闻,我脖子后面真冒了点儿冷汗。

如果说艾绪强的行为是疯狂,那么,俩家属的动议那才叫冷血。

疯狂我不怕,我怕冷血。

并非缘自简单的仇恨,却诞生了把被告的器官拍卖的想法。这样的冷血情境,外国恐怖片里有,叫变态,叫魔。

但今天,这魔一样的东西真让我撞上了——就在报纸头版,白纸黑字还带照片,真实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呀这是?

家属之一说,这钱可以变成她家闺女的学费。

壮志可以吃人肉,笑谈可以喝人血。那是古诗里说着玩儿的。嘘唏林的肝让兵们炒了吃,那是野蛮年代的奇谈。死刑犯的器官卖了交学费,这又是什么?

杀人不过头点地。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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