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昨天判了一官司:河南男子艾绪强,因去年在王府井劫杀的哥连撞9人致3死6伤,被一审判死刑,并赔偿103万元。
后面这事儿就是今天博题的缘起:由于被告无力支付上述赔偿,俩被害者家属向法院请求——把艾绪强的器官拍卖。
法院没有支持家属。
我本来特想设身处地地理解俩家属的心情——招谁惹谁了这是,就这么被夺了性命。
仔细看新闻,才知道这动议还真不是心情坏到极点的结果,而是非常冷静的和议结果。
因为俩家属首先是要求的国家赔偿,被告知没戏了,才又合计出这个主意。
说实话,看完新闻,我脖子后面真冒了点儿冷汗。
如果说艾绪强的行为是疯狂,那么,俩家属的动议那才叫冷血。
疯狂我不怕,我怕冷血。
并非缘自简单的仇恨,却诞生了把被告的器官拍卖的想法。这样的冷血情境,外国恐怖片里有,叫变态,叫魔。
但今天,这魔一样的东西真让我撞上了——就在报纸头版,白纸黑字还带照片,真实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呀这是?
家属之一说,这钱可以变成她家闺女的学费。
壮志可以吃人肉,笑谈可以喝人血。那是古诗里说着玩儿的。嘘唏林的肝让兵们炒了吃,那是野蛮年代的奇谈。死刑犯的器官卖了交学费,这又是什么?
杀人不过头点地。
阿弥陀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