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上,列强们打得不可开交;世界杯外,因为世界杯网络视频节目的转播权,P2P流媒体公司们也吵得不可开交。为什么吵呢?当然是为谁有权转播谁没有权转播吵。吵得动静最大的,就是吵得有理的和能吵得出名堂的吗?也未必尽然。
比如,之前新传体育一口咬定存在侵权行为的P2P厂商mysee,最近就开始铤而反击,称新传所说的侵权云云根本是莫须有。理由是新传与搜狐、mysee一样,都是获得东方宽频授权的分站之一,都拥有一定限度的世界杯视频节目播放权与广告经营权,凭什么就该你告我?
关于mysee以向东方宽频视频分站提供P2P技术平台及视频节目为代价,获得了在东方宽频相关分站内代理所有内容的广告投放招商及广告经营的授权这一节,业内知道的人颇不少,但很少有人知道除了东方宽频的技术授权及广告经营授权(不包括涉及2006年世界杯视频节目的广告经营授权)外,mysee其实还是东方宽频的世界杯视频分站之一。这也不能怪别人。mysee作为当事人之一不出来讲,别人怎么会知道?既然不知道,误会也就难免了。如果早出来作出澄清,又何至于惹来无端的口舌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