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税
(2011-10-12 23: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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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的名言:“我秘书缴的税多过我”。股神最近连续撰文,倡议开征富豪税,向每一位收入超过百万美元的富人征税。此项倡议立即得到为减赤而焦头烂额的奥巴马的响应,还将此税命名为巴菲特税。
巴菲特的工资收入并不高,年收入主要来自3500万美元的股票分红,而资本利得税率在美国较低。于是巴菲特每年的实际税率仅为17.4%,低过巴郡奥马哈总部另外二十名员工中的任何一位。
奥巴马接过巴菲特的故事,富有煽动性地宣告,“一位对冲基金经理所得收入的税率,不能和水管工或教师的税率看齐。”至于巴菲特税是收入税还是利得税?适用什么税率?税务减免如何处理?海外收入、公司收入如何课征?美国总统一概未提供细节,甚至连框架都缺如,只是说富人们缴税不应低过穷人。
这个口号足够煽情,足以在演说中打动中低收入人士的心,但是实施起来却困难重重。也许对冲基金经理的名义税率低过一名教师的个人所得税,但是这个没有考虑各种税务减免,实际税率其实是不断浮动的。扣除减免后多数教师的实际税收其实低过对冲基金经理。再者,对冲基金经理的收入可以留在海外,可以记入自己开的公司,甚至整份职位可以移到海外。除了巴菲特这样的“爱国者”外,富人税是否真的能够收上来、收足额,目前仍是一个问号,至少其它国家的经验并不成功。
奥巴马的加税理念本身,与共和党的削减开支思路背道而驰。白宫的巴菲特税势必遭到在野党的强烈抵制,甚至再次成为国会党争的焦点。
笔者认为,奥巴马此时抛出巴菲特税,其政治意图大过税收意图。试图利用中低收入人士对金融业、富豪的不满,为其竞选造势。唯有如此,才能在毫无细节的情况下大张旗鼓地抛出一个可行性并不高的方案。
不过巴菲特税理念的诞生,确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里根革命,在1986年将所得税与利得税放在28%的同样水平。之后,国会将所得税的最高税率提至35%,而利得税率则降至15%。在过去的二十五年中,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管理层认股权的盛行和资本的全球化,制造出一大批富豪。同时生产外包及工会的式微,使工薪阶层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大幅下降,贫富悬殊越演越烈。富人有诸多的避税手段,而工薪阶层只能照实缴税。
这是美国经济深层次的矛盾,也是选民在三年前怒吼“Change”的原因。可惜奥巴马靠“改变”上台,但是并没有真正改变什么,直至今日才临时抱佛脚地开征富人税。
贫富悬殊,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政府财政吃紧,也是近乎全球性的问题。解决这些痼疾,需要理念上的革新,行政与立法的配合,富有远见与激情的领袖,并不是借用股神名字便一蹴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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