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29日,《北京青年报》A6版报道北京警察博物馆为求标本逼真,将一只北京警界赫赫有名的退役功勋犬,在重度麻醉后活剥制成标本的报导。读后心情沉痛良久。不为别的,只为良心难耐。
文中说,这只警犬曾参加过40多起案件侦破,破案34起,多次立功,是只功勋犬。按贯例,警犬退役后,养护它的警员要一直养它到死。但就为了标本逼真——这一简单的愿望,就要一只功勋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笔者认为甚为过矣!按惯例,警犬若是有功,退役后享受良好待遇,颐养天年。为什么对于这一只为人类的和平和国家的安宁做出过同样贡献的功勋犬,就要剥夺其生命?我们人在对待生命的态度上能否持一点庄严敬畏的情感?特别是那些对人类有过贡献的、同时对人类来说也是同样重要的生命上。拿这次北京警察博物馆立标本一事来说,难道非要弄一个年轻的标本不成?对于广大非专业人员而言,不太逼真又有几人能看出来?难道就不能用其它的(伤、病、老而死的)标本替代一下吗?再加上其他的方式,诸如立一座警犬雕塑,后面配上现代化的显示大屏幕,屏幕上展示些警犬破案的精彩画面……总之,能否不用生命做为代价而换取到一定的展播效果,我们能否在这些方面多动动脑筋?而非用一活生生的且对人类有功的生命去取而代之。要知道,生命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只有一次,对于其它物种也只有一次。在宇宙万物中,一切生命都应是平等的!
让我们珍爱一切生命吧!仁慈而善良的人们,唯其仁慈,而更应宽容;唯其善良,才更应懂得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