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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庆典——岳阳教育的记忆》之十

(2021-04-13 08:36:00)
标签:

教育的质量标准

理论依据

基本原则

分类: 河水东流

城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标准(节选)

 

在评价教育质量高低时,要有具体明确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评价教育质量水平的依据。在教育工作中,教育质量标准是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教育工作的准则。一个科学的标准,可以使教育质量按健康轨道提高;反之,一个不科学的标准,可以把教育工作导入歧途。所以,以什么为教育质量标准?是一个十分重要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着重探讨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一些问题。

 

              《百年庆典——岳阳教育的记忆》之十

                ——1998年与市直中学校长考察绍兴,绍兴市教科所长许远森同志(右二)全程接待。


 

一、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理论依据

1、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

我国目前处在困难与希望并存、挑战与机遇同在的历史关键时期。我们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做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以实现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又处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前沿阵地。在这样的形势下,城市经济建设对基础教育提出了什么要求呢?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培养大批人才。”《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也明确指出:“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人才是教育的最终产品。培养的人才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检验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标准,是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

城市基础教育要充分体现城市教育的特点,即按照城市经济市场化和产业结构对人才的需求,主动地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按照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和基础教育的规律,构建城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标准,逐步完善与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

以岳阳市为例。岳阳市城区(不含其所辖县市)经济发展基本上形成了三种经济模式:即以商、贸为主体的南区商业地区;以石油、化工为主体的城陵矶、云溪镇、路口铺等工业、厂矿地区;以农、企、贸为主体的郊区、北区的农贸兼营地区。不同的经济模式,形成了不同的人才需求。商业地区,需要懂经营、懂管理、具有经济头脑的外向型与开拓型人才和懂礼貌、善交际、具有良好公关素质的服务型人才;工业、厂矿地区需要具有一技之长、动手能力与操作能力较强的实用型人才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与强健体魄的体力劳动者;农贸兼营地区则需要会种植、善经营,生产和经营相结合的两栖型人才。上述各类人才的成长和造就,虽然不可能是基础教育所承担得了的,但基础教育要为这些人才的成长和造就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城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是千差万别的。不同的产业,需要有不同规格、不同层次的人才结构。不同的人才结构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些都是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不可忽视的客观事实。

2、学生心理发展的需要和年龄特征是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重要依据。

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身心发展过程是阶段性的渐进的过程。在各个年龄阶段上,由于学生的生理成熟水平不同和主导活动不同,心理发展水平也不同。在认知、情感、意志等方面都表现出一定的年龄特征。因而,在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时必须做到:

1)要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学生身心发展是由一个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这一发展过程是有一定顺序的。如学生身体的发展总是按着“从头部向下肢”和“从中间部位向全身边缘方向”进行的。学生的思维总是由形象思维发展到抽象思维。学生的记忆总是从机械记忆发展到意义记忆。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要适应这种顺序性。

2)要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在学生身心发展过程中,不同年龄阶段表现出一些不同的特征。如小学生(6-11岁)的思维特点具有较大的具体性和形象性,抽象思维的能力比较弱;初中生(12-15岁)抽象思维已有很大发展,但经常需要具体的感情经验作支持。高中生(16-18岁)抽象的思维占主导地位,能进行理论的推断,富有远大理想,关心未来职业。由于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具有不同身心发展的特点,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年龄的学生提出不同的需求。

3)要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在学生的身心发展中,由于遗传、环境、教育和其他的主观能动性的不同,在身心发展上存在个别差异。这种个别差异表现在身体、智能的发展,以及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必须充分考虑学生个别差异,做到有的放矢。

3、国家颁发的课程计划(原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是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基本依据。

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是我国中小学课程的三种表现形式。它体现着一个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具体要求,关系到学生的知识结构、智力结构和个性结构。

课程计划是课程安排的具体形式,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层次、类型学校的培养目标,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学校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反映某一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教材内容的范围、教学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上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编写教科书的直接依据,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教科书(又称课本)是根据教学大纲编写的教学用书。这是教学大纲的具体化,是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为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检查学生的学业成绩提供了基本依据,是学生获得系统知识的学习资料,为学生阅读课外读物、扩大知识领域奠定了基础,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工具。合理地使用教科书,是保证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重要方法。

 

二、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城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标准要体现社会主义方向,明确为谁服务。《纲要》指出:“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又指出:“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这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评价城市基础教育质量的标准。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实际,片面追求升学率,就是与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相悖离的。

2、客观性原则。城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标准是以城市中小学主、客观条件为依据的,因而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客观地反映城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教育工作规律。教育管理规律,儿童、少年身体、心理发展的规律,使质量标准建立在科学的、客观的、可接受的基础上。客观的质量标准,可以激发师生员工争取达标的责任感和进取心,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反之,不客观的质量标准,不仅不能激发师生员工的积极性,而且会给教育教学工作带来消极的影响。因而,在构建质量标准时,不能带有丝毫的随意行为。随意脱离国家既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的做法,都是错误的。特别在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质量标准时,客观性原则会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青少年正处在发展时期,可塑性强,对质量标准的反映会特别敏感。任何含有偏见或不客观的标准,都可能将他们导入歧途。

3、全面性原则。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成果是综合多种因素形成的。如果不从系统出发,只是强调某种因素,就会使系统失去平衡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应该反映中小学教育的各个方方面面,内容非常广泛。不仅在构建教育质量标准时要重视构成质量标准的因素,重视其相互关连,把握全面性,在构建各项教育工作局部质量标准时,也要把握局部的各种因素的联系,从局部的整体作全面考虑。如构建学生质量标准时,过去只强调了个体质量标准——德智体美劳全面的发展,却 忽视了全体学生的质量标准——全体公民整体素质的标准,以致一度在部分学校出现了淘汰差生的错误行为。这是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是,虽然强调了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质量标准,却又忽视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和能力的培养,把所有学生“一锅煮”,造成了中小学学生的“千人一面”的局面,抹杀了学生个性品质上的差异。可见,教育质量标准全面性原则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级各类人才的要求,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要求。

4、层次性原则。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同属于基础教育的范畴,因而在构建质量标准时是统一的、连贯的。但随着受教育的时间不同,他们之间是要求递增的关系。教育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正常情况下,教育效益也是动态的。有如物体运动过程一样,位移S、速度V、时间T,三者之间的关系是S=VT。虽然,我们不能把教育过程简单地类比物体运动过程,但事实上,教育过程也是有类似的关系式的。以义务教育为例,在国家教委颁发的课程计划中,对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上,已经作了类似的表示。如小学和初中都提“五爱”思想感情,体现了统一和连贯。所不同的是小学为“初步具有”,初中为“具有”。再如小学提“自我管理”的能力,初中提“自我教育”的能力,实际上都是自我教育。根据儿童少年的道德发展是由“他律”向“自律”转化的规律,在小学提“自我管理”,侧重于互相约束;到初中强调“自我教育”,既有相互约束,但更侧重于自我约束。这就是既有连贯,又有差别。这种差别是小学教育相对于初中教育层次上的差别。因而在构建基础教育质量标准时,既要强调连贯,又要承认层次上的差异。

5、可行性原则。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是中小学教育目标的具体化,是全体师生员工努力的方向,必须具备极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如果不注意可行性,即是科学理想的标准,也不过是坐而论道式的空谈。首先,城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标准要便于分析、统计、检测和评价;便于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操作应用。科学、全面、先进,是我们构建教育质量标准体系的基础。但过分求科学、全面、先进,可能项目过多,流于繁琐,且不一定符合当前大多数城市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如果不切实际,或高不可攀,或唾手可得,就难以达到构建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本来目的,或难以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其次、质量标准要具有一致性和普遍性。按照教育方针,由国家规定的统一要求和标准,必须坚持,不能降低,务求一致。这样,才能有个客观的尺度来区别检测对象的优劣及价值的高低。

 

三、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结构框架

所谓标准,就是衡量事物的尺度。教育质量标准,是对教育质量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的程度,在数量和质量方面进行价值判断的准则和尺度。有了这个准则和尺度,对教育工作的评价和检测才有可能进行。它被称为教育管理工作中的软件。实践证明:一个时期的质量标准,往往影响甚至决定着一个时期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努力目标。

《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说明提高国民素质是基础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础教育能不能从应试教育向提高国民素质教育转轨将成为能否实现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的重要条件。

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由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构成:即教育过程质量标准(又称教育工作质量标准)、教育产品质量标准(又称学生质量标准)。教育质量是教育过程质量和教育产品质量的综合体。教育过程质量的好坏影响和制约着教育产品质量的高低;同样,教育产品质量的高低,对教育过程质量的好坏具有影响和约束作用。因而,教育质量标准是教育过程质量标准和教育产品质量标准的合二为一(见图一)

  教育质量标准     ——教育过程质量标准

                                                      影响和制约

  产品质量标准

     图一: 质量标准的结构框架


(本文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85`规划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课题《中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子课题,于1993年10月在江门市召开的中国教育学会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会第二届年会上获优秀论文一等奖。载《湖南教育研究》1994年第2期。)

摘自长篇回忆录第二部《梦寻汨罗江》第一辑《实践与探索》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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