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涂涂散文 |
身边有贼二则
文/萧萧眉儿
之一:贼堂叔
第一次碰到贼是在九年前一个暑假,我去市里最大的邮局寄信。趴在不是很低的窗口,我买了信封和邮票,然后开始很认真的书写地址。这时,感觉身后有人靠近,探头探脑的样子,我抬眼在面前的玻璃里瞟了一眼,是个农民模样的男人,正不知所以的东张西望。我以为他不过是第一次来邮局里寄信,面对玻璃里面那些面无表情的城里人一时紧张的空白了大脑而已。于是我往旁边挪挪,就在一挪的当儿,感觉自己的裤子口袋轻轻的那么一抽,就象掠过一阵清风,虽然是夏天,但在森凉的邮局大厅里,我依然感受到了寒意突侵的凛冽。我迅疾的低头,正看见一只骨节粗大的手指的尖端带着几张数目不大的钞票离开我的口袋。我一个猛转身,一个“抓”字刚出口,就很难堪的楞在那里,并且把后面的字,以及前面发出去的声音艰难的咽回去。那个贼惊讶的注视了我一瞬,开始神经质的抖动穿着破了几个孔洞的军用胶鞋的脚,他象个陀螺一样以脚为轴心,迷茫的左转,感觉不对,又返回来右转,最后,他猛的抬起手揪了两把头发,再滑下去捂住多半个脸和眼睛。我站在那里,很想马上跑掉,但必须先经过面前这个障碍,我只能保持原地不动,而且,我还在迅速的盘算着对那点已经在他口袋里的钱,我究竟选择放弃还是讨要回来。当我们两个在艰难的面对中难解难分的时候,一个皱巴的钱团儿很龌龊的滚到我的脚边,钱团儿尚未停止滚动,那个贼已经迅速的窜出了邮局大门。
那个贼,是我父亲的堂叔父的儿子,是我隔了一层皮儿的堂叔。
村里人都知道他是个贼,而且也知道村子里不止一个贼。而在贼里面,他不是一个可以受人“尊敬”的贼,因为他手笨,笨到没有一个贼窝子愿意收留他入伙。还因为他脑子也笨,笨到连不吃窝边草的兔子都不如的地步。所以,在村子里,他是个遭人“唾弃”的贼。
村子里有户唯一的外姓人家,姓张,是某地某厂的退休工人,儿女在外,家里只留老两口。二老在村子里颇有人缘,因为他们都是慈眉善目的人,而且经常有些微小但很及时的善举,所以村里人很接纳他们,没有人因为他们是唯一的外姓并且势力单薄而欺生。有天晚上下了一夜的小雨,这样潮湿凉爽的夜晚是乡下人喜欢的,他们都在安闲惬意中平静入睡,张家二老也睡的一样塌实。第二天清晨,张家惊讶的看到自家鸡窝里一地凌乱,泥泞着鸡的爪印和人的脚印,在不高的墙头,有新鲜的摩擦的痕迹和被拽掉的青草。他们出了大门,看到一行匆忙的脚印在泥地里非常清晰的向前面延伸,他们就跟着这脚印,一直跟到了我那贼堂叔家门口。张爷并不声张,他很懂得如何在同姓村子里安身立命的生存之道。他转身到我们家族里最有权威的三爷那里,带领着三爷在清晨空气无比清冽的村子里溜了个弯,遛弯回来的路上,三爷一脸的阴沉,张爷一脸的对不住般的惭愧。当天晚上,我那贼堂叔在自己村子最后一次出窝,他提着两只鸡,在凌晨三点的夜色中来到张爷家的墙外,把鸡扔进去,然后响亮的咳嗽两声。片刻,张家也传出两身沙哑的咳嗽,他这才转身回去。
从那以后,贼堂叔不再吃窝边草,而是跑到城里去发展。两年了,他还是没长什么出息,听说一直是晚上出去偷摘公家的窗帘,拧人家的灯泡而已,要有大买卖,也不过是在清晨在晨练的东湖公园门口,顺手牵走晨练的人放在花坛旁边的小收音机、毛巾罢了。而那天,可能是他出手最“阔绰”的一次,却碰到了我。
后来,我听说贼堂叔洗手不干了,跑出去打工,在外地给人放过羊,在新疆给人摘过棉花,给工地看过场子,给卷烟厂看过大门。他的家逐渐不再破败了,三个孩子都不再穿打补丁的衣服,还盖起了三间砖房。
我那天回老家,在村子里蜿蜒的象河流一样的小路上碰到了堂叔,他远远的站住了,搓着手,张着嘴笑着,眼光游移在我儿子身上。我叫了声,“大大。”他哦了一声,低眼看脚下的路或者别的什么,说声,“女女回来了。”然后,他侧身站在路边,两手低垂着,给我把路让开。
那个贼,是我父亲的堂叔父的儿子,是我隔了一层皮儿的堂叔。
村里人都知道他是个贼,而且也知道村子里不止一个贼。而在贼里面,他不是一个可以受人“尊敬”的贼,因为他手笨,笨到没有一个贼窝子愿意收留他入伙。还因为他脑子也笨,笨到连不吃窝边草的兔子都不如的地步。所以,在村子里,他是个遭人“唾弃”的贼。
村子里有户唯一的外姓人家,姓张,是某地某厂的退休工人,儿女在外,家里只留老两口。二老在村子里颇有人缘,因为他们都是慈眉善目的人,而且经常有些微小但很及时的善举,所以村里人很接纳他们,没有人因为他们是唯一的外姓并且势力单薄而欺生。有天晚上下了一夜的小雨,这样潮湿凉爽的夜晚是乡下人喜欢的,他们都在安闲惬意中平静入睡,张家二老也睡的一样塌实。第二天清晨,张家惊讶的看到自家鸡窝里一地凌乱,泥泞着鸡的爪印和人的脚印,在不高的墙头,有新鲜的摩擦的痕迹和被拽掉的青草。他们出了大门,看到一行匆忙的脚印在泥地里非常清晰的向前面延伸,他们就跟着这脚印,一直跟到了我那贼堂叔家门口。张爷并不声张,他很懂得如何在同姓村子里安身立命的生存之道。他转身到我们家族里最有权威的三爷那里,带领着三爷在清晨空气无比清冽的村子里溜了个弯,遛弯回来的路上,三爷一脸的阴沉,张爷一脸的对不住般的惭愧。当天晚上,我那贼堂叔在自己村子最后一次出窝,他提着两只鸡,在凌晨三点的夜色中来到张爷家的墙外,把鸡扔进去,然后响亮的咳嗽两声。片刻,张家也传出两身沙哑的咳嗽,他这才转身回去。
从那以后,贼堂叔不再吃窝边草,而是跑到城里去发展。两年了,他还是没长什么出息,听说一直是晚上出去偷摘公家的窗帘,拧人家的灯泡而已,要有大买卖,也不过是在清晨在晨练的东湖公园门口,顺手牵走晨练的人放在花坛旁边的小收音机、毛巾罢了。而那天,可能是他出手最“阔绰”的一次,却碰到了我。
后来,我听说贼堂叔洗手不干了,跑出去打工,在外地给人放过羊,在新疆给人摘过棉花,给工地看过场子,给卷烟厂看过大门。他的家逐渐不再破败了,三个孩子都不再穿打补丁的衣服,还盖起了三间砖房。
我那天回老家,在村子里蜿蜒的象河流一样的小路上碰到了堂叔,他远远的站住了,搓着手,张着嘴笑着,眼光游移在我儿子身上。我叫了声,“大大。”他哦了一声,低眼看脚下的路或者别的什么,说声,“女女回来了。”然后,他侧身站在路边,两手低垂着,给我把路让开。
之二:结婚纪念日
我站在路边,整个人淹没在嘈杂的车流人声中。我闭住眼睛,默祷:“我要在第一时间到家!我要坐第一辆经过我面前的车不管它是什么类型!”我睁开眼睛,发觉自己已经处在一个长方体形状的阴影下,一个流气的小伙子拽着车门多半个身子悬空在车外向我招呼,“走不走,还有座!”我犹豫了一下,想到了刚才的默祷,或者天意。于是上了车。
这是一辆不知道从哪里发往银川的长途客车,车上每个人脸上都是千篇一律的麻木,灰暗的皮肤,晦涩的表情,疲惫的眼神,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我是这车上唯一的新鲜人,是刚从冰箱里取出的青菜,还散发着露珠的味道;是刚出锅的馒头,冒着腾腾的蒸汽还有麦子的芬芳。所以,我一出现,就有一个高大伟岸的男人殷勤地注视着我,在我要落座的时候,他象熟人一样凑过来简短但亲近的问,“去银川?”我看他一眼,眼神里把唐突还有戒备扔在他脸上。他不介意,继续问,“去环县?曲子?”我扭头向窗外,打算铁了心思不讲话。
这辆车设计的不是很人性化,是不知哪年出产的老式车,一排有5个座位,左边三个,右边两个。而我就坐在三个座位靠过道的这头。靠窗子坐着个年老的乡下人,眼神浑浊不堪,注视着你的时候你会感觉自己被浸泡的米汤里。中间空着,我不打算让自己做个夹塞,因此选择过道。那个殷勤的男人在车开动的时候站起来,迅速的穿过我,坐进中间的位置,紧紧靠着我。他的举动让我有些惊讶,我盘算了一下——他为什么要靠近我?他为什么要一再的跟我搭话?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一般人都退避三舍的夹塞位置?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谋人,但是,在他跟我搭话时我注意过他的眼神,属于那种空洞无物的类型,完全可以下个四肢与头脑成反比的定义。这种男人,不是那种在女人场合中善于周旋的人!因此排除。另一种是谋物,但看他的穿着,还算体面。看他的神情,不算龌龊。倒也不是四处斜觑的贼相。正想着,我天性里对车的本能反应开始发作,先是胃开始微微痉挛,然后胃里的食物开始上泛,同时,嘴里的分泌物急剧增加,头上开始发汗,浑身逐渐呈现虚脱的症状。我有气无力的靠在座位上,自顾不暇!半昏迷间,手里小包动了一下,我有些警觉,但实在不愿做出什么反应,我感觉自己哪怕再动那么一点点,就会吐的一发不可收拾。片刻,手里的包稍微大动了一下,我微微睁眼,看见旁边那男人的手正在试图打开我的小包。我勉强把包抽出来,用两个手臂紧紧搂住,然后,朝着过道耷拉着脑袋,打算保持这个姿势苦撑完这个晕车遇贼之旅。
朦胧中,我偶尔睁开眼睛用余光打量一下身边的不速之客。那男人把他的西装脱下来,搭在左手臂上,向前倾着身子,不懈地做着探身取物状。我反应了一下,脚下是我的包,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可以诱惑别人的东西,也罢,翻就翻吧。这样想了,我干脆把头偏过去,彻底的去享受自己的晕车之痛去了。
到了柳树湾,身边的男人站起来下车。车继续前行。
靠窗的老乡突然坐直了身子,他急切并且诚恳的拍我的肩膀,“女子!女子!你赶紧看你的包包!”我尽力坐起来,探头看了一下脚下的包,如我所料,一片狼籍。因为刚才的动作幅度稍微有些大,上泛的胃酸猛的往上冲了一下,险些就到了嘴里,我难受的用手做着往下刨的手势,窝在那里再也不想动了。老乡见我反应不够强烈,把头伸到我面前来,又急切的叫了两声,我睁开眼,发现他的眼神居然不再浑浊了,反倒闪着些叫我意外的莫名的亢奋。我突然感到很厌倦,于是就咕哝一句,“偷了,知道了。”话说完,就咕噜一声,一口酸水泛上来,我不管不顾的再咕咚一声,给它咽下去。
迷糊中,我听到老乡声音很响亮的在和前前后后的人介绍他的所见所闻。“那个男的胆大的很,把那个女子的包包翻开,还瞅着我笑呢。他一样一样的把东西拿出来看了,又放进去。最后在一卷子衣服里头翻出来个古董!”一个古董惊的我激灵一个冷战,在喉咙口的酸水也被激灵的沉到肚子里去了。老乡继续眉飞色舞,“那个古董一看就是个好东西,雕刻的细致的很,看起象石头的,恐怕值老多的钱呢!”这时,我感到车厢突然安静下来,还感觉到车厢里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我的身上。我知道自己在此刻不能辜负大家的期望。我只能睁开眼睛,扫视一圈,告诉大家,“古董是个砚台,是黄木做的,今天中午我在石油报社门口的小摊上买的,价值人民币20元!”话音落地,车厢里所有伸的硬直的脖子同时疲软下来,象是同时受到了某种打击。
到了目的地,我下了车。
我一路流着泪回去。虽然那个砚台只值20元钱,但那却是我买来送给丈夫的结婚一周年的礼物。我还打算好好蒙他一把,说那砚台是我500元钱买来的。
进了家门,客厅的茶几上蒙着一张报纸,我揭开来,下面有8个菜。是丈夫下厨操作出来的。他说,“我亲手做了8个菜出来,不知这算不算送给你的一份礼物?”我摸摸包,小声咕哝,“我给你买了个砚台,被贼偷去了。”话一说完,老公就哈哈大笑起来,他过来摸着我的头,“忘了就忘了,没买就没买,还不好意思,给人家贼赖什么?”
当时,是1999年5月9日,我与老公结婚一周年。
现在,已有6年过去,一家三口,相亲相爱。
还好,贼偷走了砚台,没偷走爱情。
这是一辆不知道从哪里发往银川的长途客车,车上每个人脸上都是千篇一律的麻木,灰暗的皮肤,晦涩的表情,疲惫的眼神,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我是这车上唯一的新鲜人,是刚从冰箱里取出的青菜,还散发着露珠的味道;是刚出锅的馒头,冒着腾腾的蒸汽还有麦子的芬芳。所以,我一出现,就有一个高大伟岸的男人殷勤地注视着我,在我要落座的时候,他象熟人一样凑过来简短但亲近的问,“去银川?”我看他一眼,眼神里把唐突还有戒备扔在他脸上。他不介意,继续问,“去环县?曲子?”我扭头向窗外,打算铁了心思不讲话。
这辆车设计的不是很人性化,是不知哪年出产的老式车,一排有5个座位,左边三个,右边两个。而我就坐在三个座位靠过道的这头。靠窗子坐着个年老的乡下人,眼神浑浊不堪,注视着你的时候你会感觉自己被浸泡的米汤里。中间空着,我不打算让自己做个夹塞,因此选择过道。那个殷勤的男人在车开动的时候站起来,迅速的穿过我,坐进中间的位置,紧紧靠着我。他的举动让我有些惊讶,我盘算了一下——他为什么要靠近我?他为什么要一再的跟我搭话?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一般人都退避三舍的夹塞位置?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谋人,但是,在他跟我搭话时我注意过他的眼神,属于那种空洞无物的类型,完全可以下个四肢与头脑成反比的定义。这种男人,不是那种在女人场合中善于周旋的人!因此排除。另一种是谋物,但看他的穿着,还算体面。看他的神情,不算龌龊。倒也不是四处斜觑的贼相。正想着,我天性里对车的本能反应开始发作,先是胃开始微微痉挛,然后胃里的食物开始上泛,同时,嘴里的分泌物急剧增加,头上开始发汗,浑身逐渐呈现虚脱的症状。我有气无力的靠在座位上,自顾不暇!半昏迷间,手里小包动了一下,我有些警觉,但实在不愿做出什么反应,我感觉自己哪怕再动那么一点点,就会吐的一发不可收拾。片刻,手里的包稍微大动了一下,我微微睁眼,看见旁边那男人的手正在试图打开我的小包。我勉强把包抽出来,用两个手臂紧紧搂住,然后,朝着过道耷拉着脑袋,打算保持这个姿势苦撑完这个晕车遇贼之旅。
朦胧中,我偶尔睁开眼睛用余光打量一下身边的不速之客。那男人把他的西装脱下来,搭在左手臂上,向前倾着身子,不懈地做着探身取物状。我反应了一下,脚下是我的包,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可以诱惑别人的东西,也罢,翻就翻吧。这样想了,我干脆把头偏过去,彻底的去享受自己的晕车之痛去了。
到了柳树湾,身边的男人站起来下车。车继续前行。
靠窗的老乡突然坐直了身子,他急切并且诚恳的拍我的肩膀,“女子!女子!你赶紧看你的包包!”我尽力坐起来,探头看了一下脚下的包,如我所料,一片狼籍。因为刚才的动作幅度稍微有些大,上泛的胃酸猛的往上冲了一下,险些就到了嘴里,我难受的用手做着往下刨的手势,窝在那里再也不想动了。老乡见我反应不够强烈,把头伸到我面前来,又急切的叫了两声,我睁开眼,发现他的眼神居然不再浑浊了,反倒闪着些叫我意外的莫名的亢奋。我突然感到很厌倦,于是就咕哝一句,“偷了,知道了。”话说完,就咕噜一声,一口酸水泛上来,我不管不顾的再咕咚一声,给它咽下去。
迷糊中,我听到老乡声音很响亮的在和前前后后的人介绍他的所见所闻。“那个男的胆大的很,把那个女子的包包翻开,还瞅着我笑呢。他一样一样的把东西拿出来看了,又放进去。最后在一卷子衣服里头翻出来个古董!”一个古董惊的我激灵一个冷战,在喉咙口的酸水也被激灵的沉到肚子里去了。老乡继续眉飞色舞,“那个古董一看就是个好东西,雕刻的细致的很,看起象石头的,恐怕值老多的钱呢!”这时,我感到车厢突然安静下来,还感觉到车厢里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我的身上。我知道自己在此刻不能辜负大家的期望。我只能睁开眼睛,扫视一圈,告诉大家,“古董是个砚台,是黄木做的,今天中午我在石油报社门口的小摊上买的,价值人民币20元!”话音落地,车厢里所有伸的硬直的脖子同时疲软下来,象是同时受到了某种打击。
到了目的地,我下了车。
我一路流着泪回去。虽然那个砚台只值20元钱,但那却是我买来送给丈夫的结婚一周年的礼物。我还打算好好蒙他一把,说那砚台是我500元钱买来的。
进了家门,客厅的茶几上蒙着一张报纸,我揭开来,下面有8个菜。是丈夫下厨操作出来的。他说,“我亲手做了8个菜出来,不知这算不算送给你的一份礼物?”我摸摸包,小声咕哝,“我给你买了个砚台,被贼偷去了。”话一说完,老公就哈哈大笑起来,他过来摸着我的头,“忘了就忘了,没买就没买,还不好意思,给人家贼赖什么?”
当时,是1999年5月9日,我与老公结婚一周年。
现在,已有6年过去,一家三口,相亲相爱。
还好,贼偷走了砚台,没偷走爱情。
刘兰生 发表于 2006-07-20
17:47:57 IP:210.51.38.*
细腻而充满生活情趣,呵呵.
谢谢鼓励,呵呵
漠默 发表于 2006-07-20
19:19:26 IP:210.51.38.*
这里也是个好地方,眉儿就不到处探索了,在这里安心住下吧。
老哥永远关注着丫头。
老哥永远关注着丫头。
是啊,算安家了。
tongguoqiang 发表于 2006-07-20
19:28:21 IP:210.51.38.*
真是好文字!
您的摄影看的我瞠目呢,呵呵
王庆忠 发表于 2006-07-20
20:03:26 IP:210.51.38.*
哈哈,你这还算是小偷。告诉你吧我们这里的小偷?我不知该叫
什么了,小偷报警你没听说吧?我们抓了他交给派出所你刚走他也走,没办法再次抓住揍了两下他报警了。嘿!警察来了让你赔小偷钱,怪事吧!
什么了,小偷报警你没听说吧?我们抓了他交给派出所你刚走他也走,没办法再次抓住揍了两下他报警了。嘿!警察来了让你赔小偷钱,怪事吧!
哈,这样的无赖小偷我倒没见过。你碰见就成了,我就免了哈。
董国政 发表于 2006-07-21
19:33:54 IP:221.223.48.*
好故事。或者说是两篇文学作品。
何灏 发表于 2006-07-22
10:44:27 IP:210.51.38.*
"眼神浑浊不堪,注视着你的时候你会感觉自己被浸泡的米汤里"
多传神啊!米汤,好多现代人已经不知道是何物了,哈哈,眉儿的文字细腻有趣.
多传神啊!米汤,好多现代人已经不知道是何物了,哈哈,眉儿的文字细腻有趣.
丫头 发表于 2007-02-23
00:15:01 IP:219.154.95.*
“当时,是1999年5月9日,我与老公结婚一周年。”
姐姐这个日子是丫头生日的后一天!!!
姐姐这个日子是丫头生日的后一天!!!
丫头 发表于 2007-02-23
00:26:13 IP:219.154.95.*
莫非~~~~~~~~
这是黄道吉日?
这是黄道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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