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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怀孕需校长审批,先别急着嘘

(2013-04-25 06: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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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女教师怀孕需校长审批,先别急着嘘

作者:刘长锋

 

    我们不能不说,当今时代是一个言必称权利的时代。毋庸置疑,合情合理地捍卫自身的权利是件好事情,我们必须尊重并坚决捍卫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尽管如此,但是我们必须首先必须明白权利本身的有限性,并且必须放诸社会这一基本前提概念之中,在对权利与权利的相较中进行必须的取舍。否则的话,权利与权利的冲突,非但不能捍卫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反倒更容易让我们陷入无谓的口舌之争,权力本身反倒成了其次。

    根据江苏网4月24日消息,高邮某中学最近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已婚女教师若需要怀孕,首先必须提前“一个学期”向校方申请,并“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面对这样一条所谓的“新闻”,想都不用想就可以知道其可以在网络上激起的爆炸性效应。某些媒体和媒体人的炒作素养(请注意不是新闻职业素养)立马可以得到印证。避重就轻和有意识的取舍习惯首先就对舆论的导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不信看看新闻标题就足以品出味道来。该网站原文用了《高邮一中学出雷人规定 女教师怀孕需校长签字同意》的标题;而转载的网易新闻则用了《江苏一中学出规定:女教师怀孕需校长签字》这样一个相对较为“客观”的标题。看了这两个新闻标题,想必这时很多人,看都不会看新闻就准备开始爆发了:“这他娘的什么鸟规定,连人最基本的生育权都不尊重。”当然了,如果再有兴趣看看新闻后面的评论,对学校校长滥用权力、甚至权力扩张的脏水就一股脑地下来了,似乎让人感觉这校长简直就一混球。

    校长滥用不滥用权力,这本身值得研究。尽管有人对中国式的决策颇多诟病,但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回避规定中“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这一校长签字批准的前提。你可以认为行政会所有的参与人员都是校长的马屁精,你可以认为行政会只不过是种形式,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把屎盆子都扣在校长一个人身上。即便要吐口水,或许该被吐的人更多,不信问问你自己。

    言归正传,回到正题。生育权当然是女教师基本的权利,是她的自由。但是我们可以做出这样一个假设:该校某个学科有5名老师,一个学期之内若有3到4名怀孕生子,那么这个学校这个学期的课还能不能得到保证,这里必须打个问号。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那些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又有谁来维护?为什么提出这样的假设,因为这样的假设不是没有可能,现实生活中类似的还不少。而事实上,某些学科本身女老师偏多,这是常事。或许你还可以进一步问,为什么学校对教师队伍的编配不进行科学的梯次配备,非得扎堆儿都是育龄年轻女老师?放在我们这个典型的熟人社会,谁当了这个校长,都不敢拍着胸脯说每个老师的选用,都能校长绝对说了算。你或许看不到的是他打掉牙齿自己往肚子里吞。

    话往和里说,当今这个早教泛滥的时代,很多人对优生优育的严苛早就延展到了比胎教更早。所以在年轻人中最为流行的不外是“某某某正在封山育林。”为了优生优育,提前半年一年戒烟戒酒,加强身体调理和锻炼,甚至不乏有人在酒后或病后意外怀孕,能毅然决然地把腹中的胎儿打掉。说到这里,学校给出的规定也许并不严苛,你只需“提前一个学期申请”即可。从这一点来讲,半年的时间给你做缓冲和准备,对于那些精打细算准备“封山育林”的年轻人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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