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罚没收引发的次生腐败
作者:刘长锋
浙江省委近日重申,将加大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力度,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不得在建筑物内设置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对党政机关擅自建设的楼堂馆所将予以没收。(《杭州日报》6月8日消息)
违规建设豪华楼堂馆舍,近年来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各地大大小小的政府机关和部门,都打着改善办公条件和招商引资环境的旗号,大搞工程,大搞形象工程。不管是从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还是西部贫困地区,不管是是从省级机关还是小小的村委会,这种浮夸式、攀比式豪华风,都不同程度地时有发生。这种毫无节制的豪华风,不但严重浪费国家和社会资源,严重影响到政府自身的形象,而且显而易见地成为了腐败的温床。
浙江省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严查违规建设楼台馆舍问题,从其本意应该说是积极的。除了其严格的审批限制,把好审批关外,还加大了查处力度,表示一经查处,将予以没收,进行拍卖处理。但是毫无疑问,豪华楼台馆舍的土地资源、建设成本等等,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面对这笔巨大的财富,到底如何拍卖?拍卖后该如何处理,拍卖的下文在哪里?我们不得不心存疑虑。
对于拍卖后的资金去向,规定里面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和规定。拍买后的钱做什么用?用到那里去,这个很有必要给公众一个明白账。一笔巨大的国有资产,一句拍卖处理就轻轻了事,我想这无论如何都无法服众,都不能令社会公众打消心头的疑虑,我们必须追问拍卖后资金的流向。如果没有一个清清楚楚的账本,那么这笔钱的去处和用法就都很可疑,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其会导致再次的腐败,诸如私分挪用贪占等等,这是其一。
其次,拍卖也必须要有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以保证拍卖的公开公正与合理。拍卖不是商店里的商品,明码标价,开价多少就是多少,而是有着相当的商量和斡旋余地。如果没有合理的估价与公开透明的拍卖程序,那么,贱卖国有资产就难以避免。而这种带有一定竞争性质的拍卖,如果不严格程序,也更容易滋生次生腐败。
一项好的规定,必须要首尾兼顾。防治修建豪华楼台馆舍,如果没有下文,一句轻飘飘地没收拍卖处理了事,非但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而且很有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腐败链,导致违规建筑修一个查一个,查一个又修一个,搞工程的人得了好处,查处拍卖的人也肥了腰包,而国家和社会的财富就在这样的反复中,白白地流失,而一批又一批的干部,也在修建和查处的反复中纷纷落马,人财两空,对于社会和政府来说,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好事,不是我们所乐于看到的。
新闻链接:http://news.qq.com/a/20080608/000201.htm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