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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明星代言,不应止步于京城

(2007-09-02 10:52:06)
标签:

时事评论

药品

广告

代言

规范

分类: 杂文、时评

    明年我国将首次承办夏季奥运会,为做好奥运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北京近年来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不断在改变城市形象上下功夫,力图在世人面前展示出一个文明和谐的北京乃至中国形象。根据《京华时报》9月2消息,即日起到今年年底,本市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在年底前杜绝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公众人物做药效广告等问题。北京市此举意在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很显然,我们不能否定这次行动的积极意义,但是却很难让我们把明年举办的奥运会与之联系起来。

    目前国内广告市场的混乱是显而易见的,明星专家做代言的广告五花八门,从食品、药品到妇婴用品,无不见明星专家的声音。在没有使用体验的情况下,过分夸大药品效果,夸大食品效果,几乎成了一股不可遏止的歪风。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婴儿喝了某种品牌的奶粉,那么他就会拥有爱因斯坦一样聪明的大脑,你会信吗?很显然,很多人只会把它当作一个笑话。但是这样恶俗的广告依然是在不少国家级、省级电视台反复滚动播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涉及食品药品尤其是药品广告,不得夸大或者保证功效。但是明星专家们拍胸脯、竖拇指,高分贝地强制式推销,并不是什么稀罕现象,相反却只能用俯拾即是来形容。

    食品药品,直接关系到人的身心健康。明星专家的虚假代言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不光是经济上的损失,而且更容易造成消费者身心上的伤害和损失。对于食品药品广告的监管规范,一些国家非常重视,制度非常严格。《加拿大广告标准准则》第七条对代言或者证明某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代言人、证明人或者服务推荐必须是该产品的实际使用者,广告必须要有充分的事实根据,决不允许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否则代言人或者证明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处罚。韩国也对药品食品广告限制极为严格。把药品分为一般药、专用药和药材三类,分别加以规范,其中减肥药等和药材一样,被禁止进行电视广告宣传。2006年,西班牙各大饮食连锁企业与卫生部签署了一个协议,建议杜绝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其中一项内容就是不能邀请明星为这些食品做广告。

    食品药品安全是事关民生的头等大事,绝不能马虎视之。北京此次整治工作,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至少其对于市场乃至民生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是值得鼓励和赞扬的。但是很显然,问题其实并不这么简单,毕竟北京只是全中国很小的一部分,而对于食品药品广告的监管规范显然并不只能之局限于北京城,不能止步于京城。相对于全国的大市场,北京显然是开了个好头,但要真正使全国的食品药品生产营销处于一种正常的有监管的智性轨道,我们依然是任重道远。北京的做法值得赞扬,但我们更希望这种做法能在全国推而广之。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7/0902/06/3NC7S3SI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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