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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阴了上级领导,下一个窃听目标会是谁?

(2007-07-17 16:47:23)
标签:

刑警队长

窃听

分类: 杂文、时评
     根据《华商报》7月17日消息,陕西三原县县委干部考察小组考察县公安局中层干部竟被窃听?7月10日晚,根据群众举报,三原县纪委立即介入调查。7月12日,经咸阳市纪委批准,涉嫌“窃听”的三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和政工科科长被县纪委“双规”。

    我们不难理解,刑警大队长和政工科长,在一个小小公安局里,也算是不大不小的官了,套用官话,就是担任了相当级别的领导职务。而尤其是这个政工科长,做过党务工作的人都知道,这个政工科长不但要业务素质强,而且政治思想素质必须过硬。就是这样两个担当相当职务的领导,缘何却做起了窃听这种偷鸡摸狗的违法勾当呢?道理很简单,就是对上级的谈话“不放心”,有疑虑,这并不是一个好奇心可以解释的。

    很显然,从法制的角度来讲,这次窃听是一起不折不扣的严重违法行为。身为执法者,执法犯法,非法窃听,应该是罪加一等的。从道德的层面来讲,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他人隐私或者单位秘密,也是一种职业道德缺失和个人道德沦丧的表现。

    身为刑警大队张,窃听这种小把戏,在他的手里不过是小菜一碟。窃听作为一种技术,在很多地方有大用场,但是也恰恰由于其“窃”这个特点,往往稍微不慎,就很容易演变成为一种侵害他人、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不管该刑警队长和政工科长出于怎样的目的,但很显然,这个被窃听的对象总是“上面”的,是上级领导,而且是掌管任免和晋职生杀大权的干部考察小组。窃听自己的上级领导,把这种窃听的违法手段用在了拿捏自己饭碗的上级干部考察组身上,很显然是需要相当的胆量的。

    对待上级,毕恭毕敬、点头哈腰;对待下级或者平头老百姓,叫嚣呼东西、声色俱厉。或者也可以说,拿柿子总是捡拣软的捏,这是我们一些干部的一贯作风。但是缘何这次,这位刑警大队长和政工科长有这么大的胆子呢?是他们胆子大吗?我看不一定,他们不一定就是胆子大,甚至大到“阴”自己的上司。很显然,之所以他们敢这么做,就是因为他们自以为掌握着窃听的技术,在他们以为,这是自己的专业,神不知鬼不觉,自己干就干了,干了也不会有人知道。给他们壮胆的,正是这种本该用在正道的窃听技术。

    有了技术作支撑,胆子就壮了。有了这个绝招,连“上面的”都敢“阴”,那么,还有什么人是他不敢“阴”的?我们不难想象,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一旦和他们有什么过节,或者有仇隙,他们会不会也采取类似窃听的手段?或者采取别的什么样更先进的手段?毕竟,老百姓在他们眼里,比起“上面的”来说,是相当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的。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7/0717/02/3JIOUR6B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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