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方报业网》6月5日特稿消息,温州市公安部门从今年四月起,把有前科的人记录进当地“高危人员”名单。从四月份起,名单上的人,或被劝离、或被驱赶出了温州,而经过抗争留下的人,则生活在警方管控的阴影之下。记者调查鹿城区仰义乡派出所辖区内近百名“有前科暂住者”,除部分人员有担保或者在注销暂住证后依然留住,结果显示,近七成人已经离开。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南非1948年到1991年臭名昭著的种族隔离运动。南非的种族隔离(南非语:Apartheid)为1948年至1991年间在南非共和国实行的一种种族隔离制度,Apartheid是南非语引自荷兰语的词,区分隔离制度之意。这个制度对人种进行分隔(主要分成白人、黑人、印度人和其它有色人种)。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曾被联合国斥为对人类的犯罪,不但引发国内的反弹与抗争,更引发国际社会的攻击与经济制裁;1989年戴克拉克担任南非总统后,便释放反对种族隔离政策而入狱的曼德拉,并且于1990年解除戒严;1991年南非共和国废止人口登记法、原住民土地法与集团地区法,在法律上取消了种族隔离政策。
其实不管黑人还是白人,不管棕色人钟还是黄色人种,在那些进行种族隔离者的眼中,这种人类肤色的差别,因于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差异以及一些特别的因素,被强制性地进行了归类和阶层划分,这是种族主义者对人类尊严和公平的无情摧残。说简单点,坏人哪里都有,哪个种族都有,好人也是如此,因此,所谓的以种族为依据进行区别对待的种族隔离政策,不过是一种偏执的种族歧视的现实表现。
一个人做了坏事并不代表他就一定是坏人,更不代表他就永远是个坏人,永远只做坏事。做了一件好事也并不代表这个人就是好人,也许今天做了好事,但明天却会做坏事。人的发展是随着环境的变化、思想情绪的变换以及思想观念的变化时刻发生发展变化的。众所周知的陈公博、周佛海,一开始也是坚定的革命者,后来却投入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怀中,成了不折不扣的大汉奸。同样,历史上很多知名人物,年轻时也不过是街头混混之流,而最终却成了知名的学者、思想家和革命家。
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的观点,事物是发展变化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一个人有了前科,并不意味着他就必定就讲永远坏下去。一次犯错就盖棺定论,戴高帽子,一棒子打死,显然不是社会发展的最好办法,更不是杜绝犯罪的最佳选择。一次犯错就被钉上耻辱柱,上了黑名单,以黑名单的方式进行驱逐隔离,显然就更糟糕了。重点“保护”和隔离驱逐,不但无益于“前科”人员的改造,相反却只会激起他们的不满情绪,再次激发他们犯罪的冲动。同样,这种以黑名单的方式,拒绝前科人员居住,只能让他们再次流动起来,在居无定所的困境中,犯罪的诱因只会进一步增大,而不是如愿地清净下来。从这点来说,温州市的做法,非但不能达到最初的目的,而且有涉嫌侵犯人身自由的权利,更为可怕的是只会让这些人员继续流动起来,增加犯罪作案的可能,起到的只能是一种事与愿违、鸡飞蛋打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