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刘长锋
刘长锋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0,518
  • 关注人气:2,683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约见纪委书记,你可以吗? 

(2006-04-26 20:18:21)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县纪委日前作出决定:凡是重要信访案件或是数目较大的经济案件线索,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等形式约见纪委书记。
    看到这条消息时眼前猛然一亮,多少让人感觉到有点象是真的似的。不说是行政、司法的一个进步,至少也应该算是行政者在态度和责任心方面的一个小进步吧。但是细细想来时却恰恰相反,让人总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
    首先从该决定本身的表述开始吧。该决定界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重要案件”或“数目较大”的“经济案件”。什么叫“重要案件”?什么样的案件才叫“重要案件”?什么样的案件才够得上“重要”的标准?这显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很显然,在执法者、执政者和需要寻求法律支持的弱势者双方的词典里,对“重要”与“不重要”的词义解释显然是不同的,甚至是有天壤之别的。在“肉食者”的眼里,百万、千万不算什么;而在为“稻粱谋”者的眼里,百元、十元或许就是大数目了,有可能一文钱也难倒英雄汉啊。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双方是不能达成一致的。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认为重要的案件,在纪委书记的眼里不一定就重要啊,而在纪委书记眼里认为重要的,老百姓不一定沾得上边啊。
    再说说态度问题。该决定说是“可以通过电话或书信的形式,约见纪委书记。第一,纪委书记的电话是多少?这纪委书记家的门朝哪边开?这能是普通老百姓知道的吗?第二,公安部明文规定要求各地公安局长接待来访群众,受理信访案件。公安部明文规定,这基本上和法律差不多了,可是能真正做到的有几个人呢?第三,该决定说是“可以”约见纪委书记,问题的关键也就是在这里了。就象一个觅对象的大姑娘,你是可以约我,但是我见不见你是另外一回事情啊,我只说了你可以约我,但没说我一定非得见你啊。执法者在这里埋下了伏笔,只说了要怎样做,而对能不能做,能不能保证做,却没有了下文,出现了留白。这样的态度说到底其实就是一种姿态,是一种镁光灯下舞者作秀的姿态。我的专辑能够得以畅销,这全是大家对我的支持。很感谢这么多年来,大家对我的关心,我会努力争取拍更多的好电影来回报大家的等等。最后的伏笔和潜台词无不是说“来点掌声好不好?”
    就象前一段时间某市市长在下乡视察时,这样对群众说的:“我们每家不是有一个交费本嘛,对本上有的我们就交。本上没有的就是乱收费,我们可以不交嘛。”明知是乱收费,却不能从自身去查找问题,不从队伍内部解决积弊,反而把求踢给了逆来顺受,毫无反抗能力的群众,你可以不交嘛。
    实际上,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 “官僚” 对作秀的做派早已习惯了。演艺者作秀是其本能的表现,从其职业特点来说,本身就具有表演的性质。而执法、执政者却是以求实为其根本的工作原则的,倡导的是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演员和公务员是有本质区别的,一旦执法、执政者在工作中掺入了作秀的成分,不管他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和原因,对于法制和政府的公信力都是一种致命的打击。
    末了,我想用一句广告语来结束我的行文,也作一把秀吧。
    市长说了,你可以选择不交,但是我不知道选择不交的结果是什么。纪委说了,你可以“约见”书记,但是你可以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