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北京陈志华律师 !我在长庚医院做胃癌D2清扫之前,跟家属的沟通过程。
(2012-05-21 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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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
分类: 医患关系 |
感谢@北京陈志华律师
69岁胃癌老人,一般情况不错,但心电图提示严重的心肌缺血,侧壁梗塞,心脏彩超没啥大事,平板试验可疑阳性。按说,凑合做手术也无妨,但是万一心脏在手术中,手术后出事了,会导致家属的悲痛,医生的 悲剧。所以,多次请心内科会诊,进行CTA检查,必要时进行心脏介入冠脉造影。==========如果真的有问题,宁肯不做手术,也不能为了手术而手术让病人on table,这叫做风险回避义务。
术前完善了所有的检查,排除了手术禁忌。跟患者的两个儿子多次交代病情,并且公开坦诚地跟家属说,我们谈话的过程在录音,留下以后作为一个证明。也是为了彼此权利的保护。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轮因的同时,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举例子,打比方,讲解如何手术,手术的过程,手术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分成两大部分去讲,第一是跟手术没有直接相关性的并发症,比如心脑血管疾病,可能由于手术的打击而诱发或者加重。第二是手术本身的并发症和风险,比如出血感染吻合口瘘等等。再举例说,人体是个错综复杂的整体,不像修汽车那样,单纯换个零件就可以照旧飞速运转,患者自己的病了,给医院送钱来,请医生给自己开刀,这是破坏性的操作,肯定会有出血啊感染啊等等一系列并发张,医生呢,也不是神仙,不能保证百分百的完美,只能去尽力。如果您要求百分百的完美,不出问题,那,恐怕作为凡人的医生,是没这个本事保证的。唾沫星子横飞讲了一个多小时,口干舌燥。患者家属也曾关注我的博客和微薄,自己也学习了一些科普常识,并且适逢电视剧《心术》正在放映,多少也明白医患关系的错综复杂。最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其实也是很血淋淋地)说,说白了,你能否承受并有能力面对我跟你讲的三四十个并发症的出现吗?出现了你会砍我吗?再说白了,你玩得起吗?如果玩不起,那就不要做手术了。作为医生,我们只能尽力,医生和患者家属要共同面对风险,而不是要医生保证如何如何。最后一句话,肯定答复:能!好,那您签字吧。========这叫①风险预见义务,作为主刀医生,术前必须熟知手术可能出现甚至罕见的各种风险意外,并且在术前预见所有的风险,如数家珍地详细交代给患者家属,如果主刀都不知道会有啥风险出现,那,干脆不要做手术了,肯定做一个死一个。===========这叫风险告知义务。告知一定要通俗易懂,不能用医学术语来讲,否则患者家属听了也白听,听不懂的。如何证明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了?那就是录音,最后问你懂了吗?果真懂了吗?OK!
好了好了,患者儿子都懂了,并且确实是通情达理的厚道人!大家就做了个军事演习,模拟过程的结果是胜利的,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意外事件也有预料,即使出现了,也有对策,这场战争就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了。======这叫医疗救治义务,举例说,术后大出血,可以保守的,咱就输血,用止血药。保守治疗无效的,为了救命,那就不要顾面子,大大方方再次开腹手术止血呗!好了好了,大家都达成一致了。患者儿子基本上变成了个业余的外科医生,对手术的方式和过程基本上很熟悉了,甚至懂了一些简单的并发症的处理。
做到了①风险预见义务;②风险告知义务;③风险回避义务;④医疗救治义务。并且术前谈话录音作为证据,自己的外科技术过硬,认真负责去手术,即使术后出现了一些问题,只要不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是医疗差错,一般情况下,患者家属都是会通情达理的面对各种异常的。当然极品除外,咱做到了,万一不成,就法庭见吧。法律还是有基本的公正的。大家看看,做个外科医生多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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