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跳过去10个)中国教育百家姓四十三
潘:“三陪女”是电线杆培养的
小学语文老师老潘改到一篇令他大吃一惊的本班一个学习成绩挺不错的女生作文,题目是《我长大后要当三陪女》,该文语言通顺,真情实感,陈述自己要当三陪女的心迹:自己家里穷,城里高消费的地方都没去过,后来多次读到电线杆上的广告,知道了在夜总会、KTV工作很好,环境繁华热闹,而且有吃有喝都是别人付钱……
老潘思想传统,又痛心疾首又不知所措,于是去找校长大潘,大潘思想开放,做事干练,他马上打开电脑,让老潘看一则报道:南京某大学财经专业一个二年级的在校女生居然做起卖淫生意,还在网上公开宣称“你只要给我1000块钱,你想怎么样都行”……
看到老潘神情木然,大潘哈哈笑道:“别自寻烦恼了,这种事情现在太平常了,整个社会都一样,我们学校有什么办法呢……”
学校真的没有办法吗?学校说这样的话,明显是在推卸责任,是“不作为”,是职务犯罪!也许学校不服:这些年我们从无到有不是对大、中、小学生都进行了很多“性教育”了吗?怎么“无作为”?不错,我们确实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做了一些“性教育”,但我们却很少对学生进行“性道德教育”,而且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时还对学生的性行为进行了不少的“蛊或”和“怂勇”,比如校园免费提供避孕套等(听说有的中学也在做这样的事)。所以说,学校是育人的地方,学校是“可作为”的,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
然而,我们也不能把责任简单归咎于学校,甚至不能把主要责任归咎于学校,“性道德教育”表面上看是教育问题,实际上是包含学校教育在内的社会问题,是社会整体文化价值观念的一个缩影,拭想想,如果没有整个环境的熏陶,没有那么多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小学生何以想当“三陪女”,而由小学生成长起来的“天之骄子”,无论是处于何样的窘境,何至于沦丧到去当“妓女”?所以,我们必须把性道德教育放到宏观的社会和历史背景中去审视,去检讨。
对中国人来说,古代那灭绝人性的“贞节”观应该还历历在目,但我们也从中看到了一部分中国古代妇女的人格与尊严。而如今,不要说“贞节”,在我们一些青年男女的身上,连起码的“廉耻”都没有了,这是多么可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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