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追究被套央企地王责任者的责任
曾经一度叱诧风云的“地王”如今也有可能被套。这些“地王”价格正在被慢慢的“抽丝剥茧”,苦不堪言的却是央企。有报告显示,上半年各月成交总价排行前十的商品房开发地块中,六成的高价地块由具备国资背景企业获得。
央企频拿“地王”推高房价,吹大房地产泡沫是不争的事实。2009年央企拿“地王”开始上演疯狂大戏,今年前四个月央企拿“地王”疯狂到了巅峰。令人吃惊的是,竟然在两会结束不到24小时,在中央眼皮子底下的北京一天创出三个“地王”,全部被央企拿走。不需要多深奥的理论,也不需要这家那家,普通百姓都能够想得出,高地价必然有高房价,如果高地价出现了低房价,那么,开发商必然是个傻子。始于2009年初的这轮中国房地产泡沫,这轮畸高房价,央企是重要推手,央企频造“地王”是重要因素。
面对央企大肆进入房地产行业肆无忌惮地创造“地王”,中央早就要求央企规范其拿地和房地产行为,国资委多次提醒央企拿地风险并且要求非主营房企限时退出房地产领域。同时,社会各界也多次呼吁央企肩负起社会责任,不要盲目创造“地王”,推高房价。一些专家学者包括作者在内多次提出,央企一定要注意盲目创造“地王”的风险,并警告如果出现经营风险央企主要负责人要负全责,中央一定要追究经营决策失误之责。
被房地产巨大利益诱惑而冲昏头脑的央企房地产企业不听劝阻,仍然我行我素,继续拿地王,推高房价,吹大泡沫。然而,面对房地产的疯狂,面对“地王”肆虐,面对房价像坐火箭一样上升,中央岂能袖手旁观和坐视不管呢?继4月17日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下发后,北京、上海等城市都先后开始出台遏制房价的新政,可谓一招比一招狠。短短半个月时间,各地房价已经由此前的暴涨进入滞涨拉锯阶段。一些涨幅过大的城市和地区,房价开始掉头下降,比如北京等。而此前,以高房价状况下得手的央企“地王”被套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如今房价进入下降通道,再开始动工的话,就算完工出售的价格和当时拿地的价格差不多,或者还低于拿地价格,根本没有利润可言。而另一边,根据国土部门政策,土地在一定时间不开发,就要无偿收回或者加收30%以上的闲置费用。笔者可以肯定,如果此轮房地产新政能够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下去,不出现半路夭折和反复的话,央企“地王”被套已经在意料之中。
那么,针对不听劝阻的央企频繁创造“地王”结果被套的情况,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严肃严厉追究决策者的责任,主要负责人应该是被追究责任的首要对象。同时,必须通过媒体公开央企“地王”被套的详细情况以及追究责任结果,满足百姓的知情权。要彻底遏制央企“胡作非为”,必须下猛药、用“酷刑”。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estate/estate-tdxw/news/2010/05-05/22625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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