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百姓在物价上涨中生活不下降
面对物价上涨和居民收入之间的矛盾,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表示,物价的上涨不能超过收入的上涨,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改善民生,每一年的工资调节,它要看住价格,价格上涨3%的话,工资应该涨5%(8月23日《上海证券报》)。<BR>今年5月份以来,我国出现了全国性的猪肉价格上涨情况,许多城市住房价格也继续大幅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连续攀升早已突破3%的警戒线。同时,物价继续走高的潜在因素仍然不少,以节约资源为主的价格改革已经迫在眉睫;能源价格调整已箭在弦上;一系列基础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必然带动下游产品继续上涨;同时,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大,一系列产品成本可能因为环保投入增多,产品成本必然加大,产品价格上涨在所难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已经越拉越大,改革这种分配不合理状况,必须从政策上,从市场引导上,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对农产品实行政策保护,这样才能保证农民收入快速增长,进而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农产品大部分都是上游产品,农产品价格上涨,下游一系列商品价格必然上涨。从国际环境看,粮食、能源、资源等价格出现了全面上涨的情况,经济国际化程度已经很高的中国,不可能成为世外桃源。综观这些因素,我国物价已经进入一个上涨周期。<BR>面对这种物价的大趋势,如何保证物价不出现过快上涨,特别是保证广大百姓在物价上涨中生活质量不下降,是各级政府应该认真思考和应对的问题。<BR>保持工资上涨速度高于物价增长速度是一个有效措施。价格上涨3%的话,工资应该涨5%,工资增长快于物价上涨,百姓利益就不会受损。否则,“如果工资增加了2%,但是物价增长了5%,那我们的生活质量就下降了3%。”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先生一语中的。而实际上,几年来我国城镇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并不慢,远远高于物价增长速度。看来,如何保证工资增长到每一个普通百姓的腰包里是关键问题。如果工资增长到了垄断行业、管理层的腰包,那么,这个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再高,只能使收入差距加大,普通百姓仍然会在物价走高面前,生活出现苦难。今年以来的物价突发性上涨,很多人开始体会到“钱不够花”,抱怨工资增长缓慢,就是一个例证。<BR>只采取提高工资的办法还不够,因为,工资是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上涨必然使产品成本加大,进而推动物价的新一轮上涨。而实践又证明,成本增加一成,商家、厂家可能会借此提高价格三至五成,进而推动物价出现暴涨情况。因此,国家必须加强价格管理和市场管理,打击相互串通、共谋涨价、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保持物价稳定,防止出现过快上涨。<BR>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对物价上涨的社会保障和救济体系。需要思考两个层面,一是通过补助、补贴等措施确保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质量不过分下降;二是加大对农民的扶持力度,在物价上涨中,又没有人给农民涨工资,因此,必须对农民提供一系列政策保护,比如:完善农村医保、低保、困难家庭孩子上学补助等;保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稳定,对农产品实行价格保护等措施。</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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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宋体>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7-08/23/content_65869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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