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应与国际接轨
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地区的住房平均价与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为3至6倍,世界银行专家的说法为4至6倍。
2006年第三季度最新统计分析显示,京沪穗深4地房价,除上海回调外,其余3地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经过对“房价收入比”分析,今年4地的“房价收入比”均达到10倍以上,深圳名列第一,房价相当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76倍,第二位是上海,为15.55倍,其次是北京,为13.55倍,最后是广州12.67倍。也就是说4地的“房价收入比”均高于国际标准的2倍以上(11月22日《市场报》)。
京沪穗深4地如此,中西部省会城市以及二线城市百姓的“房价收入比”也都最少超过国际公认标准1倍以上。中西部省会城市以及二线城市房价比京沪穗深低许多是事实,但是,家庭年平均收入水平也低许多。“房价收入比”如此之高,反映了广大城市居民住房上的沉重负担,已经在降低城市百姓的生活质量,影响着城市百姓的生活和谐度。
用什么指标衡量城市房价高低,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问题。开发商希望房价越高越好,这样才可能获取高额利润,他们不可能考虑“房价收入比”;投机者希望房价越高越好,这样投机利润率高,获利空间才大。从商人角度说,这两个群体不考虑“房价收入比”无可厚非。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中西部省会城市在衡量房价时,往往把本地房价与高房价城市比较,无视“房价收入比”,得出了本地房价不算高的结论,为推高房价寻找佐证。一些政府过分强调住房需求大,而不分析是否是真实有效需求,是否存在炒房投机行为,其目的在于推高房价,增加GDP增长总量,同时,在土地、高房价中谋取一些“公”和“私”的利益。
不考虑“房价收入比”,折射出地方政府“以民为本”思想的缺失,折射出解决百姓民生问题,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还不到位。一些职能部门和专家常常把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挂在嘴边。大谈水电油汽价格要与国际接轨,医疗教育收费要与国际接轨等等,就是闭口不谈居民收入与国际接轨。比如,目前我国房价已经与国际接轨接过了头,而居民收入水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导致“房价收入比”超过国际公认标准两倍以上,而地方政府闭口不谈“房价收入比”,也没有看到一些专家呼吁“房价收入比”与国际接轨。
笔者呼吁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应与国际接轨。一方面要大幅度提高广大百姓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必须把高房价降下来。使房价真正反映真实的市场需求,反映百姓真实的购买力水平。这就要求,必须把“房价收入比”列入城市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内。国家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布各个重点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指标,对于“房价收入比”长期列于前列的城市,必须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006年第三季度最新统计分析显示,京沪穗深4地房价,除上海回调外,其余3地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经过对“房价收入比”分析,今年4地的“房价收入比”均达到10倍以上,深圳名列第一,房价相当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76倍,第二位是上海,为15.55倍,其次是北京,为13.55倍,最后是广州12.67倍。也就是说4地的“房价收入比”均高于国际标准的2倍以上(11月22日《市场报》)。
京沪穗深4地如此,中西部省会城市以及二线城市百姓的“房价收入比”也都最少超过国际公认标准1倍以上。中西部省会城市以及二线城市房价比京沪穗深低许多是事实,但是,家庭年平均收入水平也低许多。“房价收入比”如此之高,反映了广大城市居民住房上的沉重负担,已经在降低城市百姓的生活质量,影响着城市百姓的生活和谐度。
用什么指标衡量城市房价高低,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问题。开发商希望房价越高越好,这样才可能获取高额利润,他们不可能考虑“房价收入比”;投机者希望房价越高越好,这样投机利润率高,获利空间才大。从商人角度说,这两个群体不考虑“房价收入比”无可厚非。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中西部省会城市在衡量房价时,往往把本地房价与高房价城市比较,无视“房价收入比”,得出了本地房价不算高的结论,为推高房价寻找佐证。一些政府过分强调住房需求大,而不分析是否是真实有效需求,是否存在炒房投机行为,其目的在于推高房价,增加GDP增长总量,同时,在土地、高房价中谋取一些“公”和“私”的利益。
不考虑“房价收入比”,折射出地方政府“以民为本”思想的缺失,折射出解决百姓民生问题,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还不到位。一些职能部门和专家常常把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挂在嘴边。大谈水电油汽价格要与国际接轨,医疗教育收费要与国际接轨等等,就是闭口不谈居民收入与国际接轨。比如,目前我国房价已经与国际接轨接过了头,而居民收入水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导致“房价收入比”超过国际公认标准两倍以上,而地方政府闭口不谈“房价收入比”,也没有看到一些专家呼吁“房价收入比”与国际接轨。
笔者呼吁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应与国际接轨。一方面要大幅度提高广大百姓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必须把高房价降下来。使房价真正反映真实的市场需求,反映百姓真实的购买力水平。这就要求,必须把“房价收入比”列入城市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内。国家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布各个重点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指标,对于“房价收入比”长期列于前列的城市,必须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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