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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几个朋友到一个朋友家吃饭。一个朋友问:你们喜不喜欢赵雷?没人理她。甚至没人问赵雷是谁。有几年不见了,谁管赵雷是谁啊。晚上就知道赵雷是谁了。一个歌手,一个男歌手。大概是新出道的歌手。《南方姑娘》,赵雷作词作曲,赵雷演唱。但是,赵雷只唱了头两句,就不唱了。因为从第三句开始,现场歌迷替赵雷接着唱下去了,一直到唱完,赵雷没有机会再唱一句,也许他也不想打断歌迷。最后,赵雷说,谢谢你们让我休息了一首歌。
《南方姑娘》是一首爱情歌曲,爱情歌曲大多不是合唱歌曲——不是当做合唱歌曲来写的,写出来不是让你拿去合唱的,比较“正式”的合唱是不会唱南方姑娘的。
当一件个人化的作品被较多的人同时喜欢上,这件作品里一定有一种东西,有一种打动、俘获那么多人的力量;那么多人情不自禁地参加到合唱中来,一定有某种公共性在里面。
先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这首歌,即作者为了作品的成功,使用了哪些写作技巧?首先是距离感,陌生化。本山大叔说得对:距离产生美。“北方的村庄住着一个南方的姑娘”,这个南方姑娘为什么会来到北方?她来自南方哪个城市?她在这个村子里有什么熟人或亲人?她是学生还是已经毕业?什么职业?“我”一概不知,“我”只看到:“阳光里她在院子中央晾晒着衣裳,在四季的风中她散着头发安慰着时光”。对南方姑娘了解越少,“南方姑娘”的形象就越是神秘、朦胧,越是能激起想像,越发显得美;神秘、朦胧本身就是美。再一个办法是:极端化、极致化,让这份感情无望。我”陷于单恋,没有表达的机会,或是不敢表达,而姑娘今天就要离开村子回南方——这份感情注定了是无望的;明知无望而爱无法终止,爱就更其绝望、致命。感情越深,绝望越深;作品就越能打动人。当然,同时也有旋律的作用。
那么从消极的角度看呢?所谓消极的角度是:作者避免了哪些可能导致失败的做法?作者拒绝了“文以载道”,让作品不含杂质。在传统文论中,“为艺术而艺术”是不正确的,文艺作品要以作品之外的目的为目的;这个“道”就是目的。这个“道”,具体说来,一言以蔽之,就是君王的治道。当然它是经过包装的,有各种易被人接受的面目:有时是孔孟之道,有时是忠孝之道,直至节烈之道,总之是君王想要人民群众相信、接受的一切“好”的东西。
记得有一次单位里举行合唱比赛,每个部门必须参加,演唱的歌曲中,有一首歌必须选自指定曲目。而指定曲目都是最主流或主旋律作品;所谓主旋律就是被分派到作品中的“道”。这种经验也是有公共性的。
如果一首歌,大家都很喜欢,就不需要上面来指定你唱;反过来也一样;人们不喜欢,才需要指定。《南方姑娘》什么也不“载”,任何一个单位组织合唱,都不会“指定”它。演唱会上没有人来指定,歌迷就自发地一起唱了。《南方姑娘》以美为目的,作者拒绝把歌曲当做“载道”的工具,也就避免了把歌者当做“载道”的工具的可能性;以美为目的,就是以歌曲自身为目的,同时也是以歌者自身为目的;对艺术的尊重与对人的尊重获得了一致。把作品工具化,就是把歌者工具化,把人工具化,是对人的不尊重。
在艺术王国里,美才是国王,现实世界里“正确”的、“好”的东西,即社会学意义上是符合道德要求的东西,如果想在艺术作品里称王,是一种僭越,在艺术准则看来是非法的、不道德的行为。
艺术存在于现实世界,当然不能避免现实世界里的道德标准对其的评判。这个评判的标准如何掌握呢?只要其没有有害的内容,即不载负面的“道”,不赞扬不鼓励杀人放火就可以了,同时要求它在艺术形式上尽量接近完美,作者就算是做了最大的善事了。艺术如果艺术上很拙劣,一点都不能打动人,即便你把世界上最善的东西塞进作品里,也不能证明你是善的。艺术家最大的善是为世界贡献审美价值,不劳您教导人向善。同样,凭借权力要求艺术家提供道德价值的行为,并胁迫受众接受道德教化,也是不道德的。
在艺术王国里,美是最高道德。“南方姑娘”是美的形象,不是道德形象;作者回避了一切对这个南方姑娘的道德描述。不是作者(赵雷)没有道德(社会学意义上的道德)意识,他仅仅是遵循了艺术创作领域内的“道德”而已。
演唱会现场的观众齐唱,表明了众多歌迷对艺术的“道德”准则的认可。这就是本文开头所说的这次“合唱”事件的公共性。其实这在艺术表演中是十分寻常的事情,莫文慰唱《他不爱我》时,台下歌迷也是与她一起唱的。张信哲演唱时,前奏一起,很多歌迷眼里就有泪光了——没有歌词,没有社会性的内容,旋律之美就把人打动了。艺术之美,可以和社会性道德无关。只要你守住“无害”的底线就足够了。
(当然,不是所有歌迷对任何一首歌的选择都是恰当或正确的。有的歌曲,在社会学意义上的价值选择取向是问题的,也会被歌手与众多歌迷所喜爱。就在今天,一名广受喜爱的藏族女歌手演唱的《爱江山也爱美人》出现在今日头条首页,后面的跟帖很多,其中有很多是出于对歌手的声线的喜爱,也有很多是觉得歌词好,喜欢歌词所描述的情境和趣味。下一篇再展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