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狗为友,就要以人为敌吗?
(2014-06-21 12:09:05)
爱犬的有“主义”——动物保护主义;吃狗的有“文化”:这是我们这里的习俗。爱犬者占领道德高地,吃狗坚守文化阵地。
动物保护也是一种文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人与动物的关系改变的产物。相比之下,动物保护主义是比“吃狗肉主义”更进步、文明的文化;但是,动物保护主义的先进性,并不能保证拥有保护动物名义的行为都是先进、文明的。
在6月20日晚播出的《新闻1+1》节目中,广西玉林经营狗肉餐馆的宁女士说,近来她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很多电话,有的在电话里骂她,有的还威胁她,要她“当心家里人”。6月10日,玉林市大新社区,一家经营狗肉的商户,就忽然被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围堵,大门也被踢破。显然,这是用“武化”的手段来实现文化的目的。
也有爱犬人士主张,政府出面取缔吃狗肉的习俗,或立法禁止吃狗肉。但是,不管是全国人大,还是广西人大,估计都不会启动立法程序。因为“习俗”这个东西是没法“取缔”的。习俗是在一定的经济、文化环境里自然产生的,不是谁下命令的结果,所以,也不是下一个命令或动用强力就能“取缔”的。所谓“文化”,就是渐渐地、慢慢地、斯文地教化,而不能“取缔”。“取缔”也是武化。
谁立这个法谁傻。
对狗讲文化,很文明,很进步;但是对人却讲“武化”,这不是很野蛮、很原始吗?不是很矛盾吗?其实并不矛盾。人与人的相处,要比人与动物的相处困难得多。动物(宠物)没有思想和立场需要坚持或放弃,无须为自己的“主义”和主人争吵、辩论、搞对立。所谓“宠物”,它对主人是依附的、讨好的;而人有思想、主义之争,为了主义甚至可以兵戎相见。所以狗或猫容易成为人类的朋友,而人和人反而容易成为敌人。爱犬主义跟吃狗主义的纷争不过是一个最新例子罢了。
在一些爱犬人士那里,保护动物的文化先进性,很可能就是对嗜狗人士实行“武化”手段的理由。其逻辑是:我是先进,你是落后,你就要听我的;你不听是吗?那就“当心你的家人”。一旦以为自己站上了道德、文化的或者别的什么制高点,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做什么都对——这个逻辑,并非爱犬人士所独有。甚至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是根植于我们思维和行为习惯中的一种文化——专制文化;它比爱犬文化或“吃狗文化”更久远,也更顽固,为害更烈。如果人们都想用自己的主张、主义去取代别人的主张和主义,结果只能是撕裂人群,加剧、加深社会对立。如果使用用暴力手段,则会造成使用暴力的传统和习惯,无限期地延迟成社会共识与和谐的到来。
也许爱犬人士会问:那就看着他们杀狗吃狗不管?可以管,但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管”,比如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如果你对自己的主张足够有信心,“能看着他们吃”又怎样?有一天他们会不吃的,你越文明,越自信,这一天会越早到来。在这一天到来之前,你爱你的犬,让他吃他的狗,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就是孔子说的“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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