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贪官诉侵权 警醒评论人下笔需谨慎
(2016-08-02 08:16:20)-
叶传龙
但是,经查处该案的纪委部门证实,李森林并无那样的事实,更无那种龌龊的细节,评论人一定是道听途说,把民间传说加上自己的合理想象,敷衍成文了。
在贪官看来,自己是什么事就是什么事,有的会坦然承担责任,没有的,强加到他头上的一切不实之词、不实之事,都构成对其名誉的侵犯。贪官的合法权力也受法律保护,这一精神已是法制社会下的一种常态。
按照“避风港原则”(即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不承担侵权责任),新浪公司遵循了“通知+删除”的原则,即时删除了有关文章,所以并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对于那三篇文章,则认定为侵权。看来,这个官司还没完。
李森林所诉的三篇文章,其中就有咱们时评圈人所写。这一事件,警醒时评作者,下笔评论时需要对入评素材审慎分析,核准消息来源,杜绝道听途说,防止偏离新闻事实,无中生有。日前,被称为“谣王”的秦火火出狱后,表示想当一名评论家,在已有新闻事实基础上,评论社会问题。秦火火这一意思表达,说明他经过反思,认识到对社会现象、新闻事件和人物进行评论时,必须建立在新闻真实的基础之上。对莫须有的不实新闻或坊间传闻妄加评论,等于无的放矢,容易伤害到评论对象,降低评论的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