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彩礼”贬损了女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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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女儿的培养过程中,家庭的确有所付出,向男方索要彩礼,可能也是给女儿攒着,想女儿今后生活能幸福一些。但是,如今的结婚已不像过去的“男娶女嫁”,嫁出去的女儿并非“泼出去的水”,女儿在结婚之后,仍然要对娘家承担责任和义务,如供养父母、赡养老人,有的结婚并不离家,新型婚姻正渐成风气。
索要彩礼,是旧社会流传下来的一种陋俗。明码标价,公开向男方索要彩礼,表面上看是让女儿“物有所值”,让自己“劳有所得”,实际上却是对女儿人格的一种侮辱,如同“卖女儿”,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和贬损。如今,男女自愿结婚,主体平等,不存在主次之分,也并非买卖关系。多年培养女儿的付出,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他们与女儿的亲情,又怎能用8万、10万的“学历彩礼”来买断?
现实中,小两口以及娘家婆家很多矛盾就是因彩礼而引发,有些感情很好的青年男女,就因为男方支付不起巨额彩礼,而使得有情人劳燕分飞。而提出这些要求的,大都是丈母娘,“丈母娘”一度成为含有贬义的一个词。前段时间在网上流行的“彩礼地图”中,甘肃的丈母娘并不算狠,最狠的上海丈母娘嫁女儿则要10万元外加一套房。
其实,只要丈母娘不是狮子大张口,而女方家生活又确有困难,婆家及准女婿可以主动给予帮助,这也是对女方家人的尊重和情感补偿。而公开按学历索要彩礼,则违反了《婚姻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索要财物”的条款,如果因为彩礼不到位而阻止女儿结婚干涉女儿的婚姻,则要受到法律处罚。
婚姻不是买卖,彩礼多少并不能保证女儿幸福。为了避免出现“娶不起”的尴尬,奉劝丈母娘“多栽花少栽刺”,不要因为彩礼而棒打鸳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