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捐“红钱”背离慈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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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地震捐款,孩子就拽着家长衣服不让走,这是前日在丰台区南四环某幼儿园门口发生的一幕。而在丰台区另一所初中,老师拿本登记学生捐款数,很多学生跟风捐款超百元。多位家长表示,这些募捐变了味儿,觉得学校和老师强制孩子多捐款,要求孩子捐红色的钱。(4月25日《新京报》)
孩子是消费群体,本身并没有创造财富的能力,所捐款项大多得向家长讨要。严格说来,捐款活动不宜在幼儿中开展。即使为了对幼儿进行爱的教育,让他们了解震区灾情,学会帮助别人,发动他们捐款,也要“形式大于内容”——不把捐款搞成财力比拼,不给孩子下定目标任务,让他们根据家长的意愿和能力,自由选择捐款多少。因为,慈善的精髓就在于自愿,是一种发乎内心、形之于外的精神高度自觉。捐款不在多少,重在爱心表达,一位乞丐将乞讨来的硬币捐给灾区,“礼轻情义重”,显现出一股正能量,同样让人感动。
虽然让孩子捐“红色的钱”并非幼儿园统一布置,但学校为何要分班设置捐款箱,事后又会不会对各班的捐款数额进行统计排名,并将其作为对班级和老师考核奖励的一个因素?也许正是园方这种不登台面的惯例安排,才逼得老师想出“妙招”,让孩子多捐“红色的钱”。
要求或强制孩子捐“红色的钱”,容易让孩子形成攀比心理,捐得多,受到老师表扬,捐得少,在同学中丢面子,从小即对金钱形成不正确的认知。如此逼捐,只会让慈善和爱心受到伤害。鼓励孩子捐“红色的钱”,还体现出教育的“嫌贫爱富”和功利意识,让孩子从小就失去原则和标准。
现实中,订指标下任务的捐款并不鲜见,哪一级别领导必须捐款多少,鼓励“多多益善”,对捐款的数目还要张贴公布,这些工作表面上看促进了捐款和慈善,实质上却侵犯了公民的选择权和隐私权。本该自愿的捐款变为强制扣款,背离了慈善的本意,也对当前的慈善生态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一些人觉得与其捐少被笑话或被拒绝,不如干脆“绕道走”,远离慈善事业,专心当起看客,这一结果怕是慈善组织者最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