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下乱七八糟的工作,把单位那些卑鄙的人际关系碾碎,在家静静地休养。打开CD,读八十年代的小说,思考关于文学的问题。我觉得我像贼一样,偷偷摸摸。生怕别人抓住我不务正业的小辫子。其实,我很忙,忙到连吃饭时间都很紧张的地步,工资低得连我自己都害羞。我是一个不合格的业务员,虽然我没有谈成一个广告业务,没有给单位带来一分钱的进账。但这种分裂已经在我的血脉里撕扯了。我想,再这么下去,我也会模仿卡夫卡写《大智若变形记》了。
好在我会像贼一样偷时间。不过,思考貌似神圣的文学问题,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神圣。似乎是一个流浪汉,贸然闯入了权贵们聚会的舞厅,我旁若无人地翘起二郎腿,端着呛鼻的二锅头,用邪气的眼神扫描那些冠冕堂皇的男女。他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自己是谁,我鄙视神圣和高雅,和怨妇们鄙视小三是一样的心理。
今天选择是洪峰八十年代一篇不那么著名的小说《湮没》。这种熟悉的味道和二锅头冲劲类似,虽然是大众的、粗俗的,但是熟悉的,对八十年代文学稍微有点感知的读者,都能从这篇小说里感触到那个时代残酷的文学情绪。虽然我现在不喝56度的二锅头了,并不代表我不熟悉红二辣嗓子的劲道和呛鼻的味道。
梳理八十年代的小说记忆,其实是在寻找我的记忆史,并非简单的阅读史。李敬泽说过,大致意思是,70后到8 0后作家,他们身上都有一个隐秘的余华。什么叫隐秘的余华,整个八十年代的小说都沉迷于荒诞的意味。八十年代并非余华一个作家在写像《十八岁出门远行》这样的小说,有很多作家都在写,这是西方现代派作品风格在八十年代迅速的汉化,并引发了文学荒诞狂潮。余华把这种荒诞叙事推至极致,市场选择是匿名的,最早挑选出了余华,他作为汉语作家的先锋代表,从中国走向了世界。不是余华是不朽的,而是八十年代的荒诞精神是不朽的。
洪峰的《湮没》发表于《人民文学》1986年第12期,那时候,我是一个连村庄都没走出的未成年人。这股残酷的文学情绪感染我的时候,是在90年代了。我那时在机关里,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看着领导们每天玩跑得快,钻桌子,然后,我一边装着点烟,一边跑到另外一间办公室,邹紧眉头思考无人知悉的隐私:一遍有一遍在内心演绎荒诞不经的事件。把办公室设置成牢笼结构,我每天坐电梯,从第十一楼开始乘坐,一直到一楼,然后顺着一根铁棍滑到地面。但最终的事件没有什么荒诞,仅停留在内心的演绎。不过,我最终还是辞职了,离开了能挣到大钱的单位,四处流浪。
当我重读洪峰的《湮没》,立即想起来我曾经悠闲自在的青春。我曾经一事无成,唯一给我留下的财富,就是那时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所以,那时读了很多很多书。
用现在的眼光来判别,这是一篇屌丝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玩世不恭、瞎折腾的29岁青年。这篇小说有一个很重要的语言特征:长句子。比如“第二天上班后我就可以迷迷糊糊别人就会称赞我带病坚持工作我就可以光明磊落地趴在桌子上睡一觉。”最长的一句话大约100字,读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我最早阅读到这种没有标点长句子,是福克纳的小说,后来读到金斯堡的诗歌,洪峰长句子和金斯堡的句式类似,虽然长,都是可解的。福克纳的长句子太混沌了。
语言特征不是这篇小说的重点,重点是洪峰的荒诞叙事。“我”送女朋友回家回来的路上,发现了一个少女跳河自杀,“我”想该不该救她,等跑过去,她早就淹死了,绝不可能挺到我抓住她并把她救上来,更何况她想死。
小说的事件就这么简单,但“我”就此得了癔症式的纠缠。再次送女朋友路过河边,“我”在内心演绎,“我想我来得及我一定救她。我将奋不顾身跳进河水,抓住她劈波斩浪把她救上岸,上岸后我就抱着她软塌塌
的身体呼唤她一直到她苏醒过来,她苏醒过来首先一定是泪如泉涌,在我安慰她一会之后,她就会满怀感激和复杂的情愫看着我。”
“我”没有救那个跳河的女孩,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情节,于是莫名其妙地对女朋友说:我说你跳下去怎么样。女朋友非常吃惊。“我”再次说:“你跳下去然后我救你。”女朋友哭着扬长而去。
“我”患了魔症一样,发现河里有人,就下去救人,被游泳的人臭骂一通。女朋友提出了分手。我和中学女同学不期而遇,两人迅速同居。“我”把这个女同学当作了未婚妻,当两人一起去公园小湖里划船,“我”的癔症再次爆发,逼迫未婚妻跳下去,当未婚妻惊恐地拒绝时候,“我”粗暴地把未婚妻推入湖水中,然后我跳下去,在湛蓝凉润的湖水中寻找未婚妻。小说到此戛然而止。
我到现在也没有能力把这篇小说总结出一个什么中心思想。“我”是八十年代文学癔症的一个缩影,残酷青春,残酷叙事,残酷文学记忆。“我”在没有救人的自责中患上强迫症,并在河水的应激下,连串的癔症爆发。荒诞不经的叙事告诉我的是,曾经一个热闹非凡的残酷文学情绪。我记下了,并形成文字。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