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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5年前关注反家庭暴力

(2016-03-02 09: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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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小明律师

分类: 老年杂忆
       1991年以前,“家庭暴力”这个词对新闻媒介来说,还是个陌生的词汇。当笔者第一次把这个题目摆在总编辑面前时,他的反应是:“家庭暴力?家庭中还有暴力?指什么?”笔者回答说:主要指丈夫打老婆。“打老婆?现在还有人打老婆么?你打老婆吗?”笔者说我不打。老总又问另一位副总编辑打不打老婆,那位副总编辑回答说他也不打。于是我们老总说:“你不打老婆,他不打老婆,我也不打老婆。可见这个问题没有普遍性。”
      首先把这个问题提给新闻界、希望引起全社会关注的,是北京市东城区妇联权益部的女律师皮小明。她由于接触的案件多了,这个问题在她看来已经非常严重。她说:打老婆的现象普遍存在!不要以为只有工人农民才打老婆,社会各阶层、各种职业中,都有打老婆的,其中包括国家机关的干部;被打的妇女同样也包括各种职业,大学教师、机关干部、女编辑记者……
      第一个被皮律师说服的,大概是本记者。那是1991年夏末的一个下午,皮律师打来电话:“你不是不那么相信家庭暴力的存在么?现在有一个来访者在我这儿,你可以过来看看。”
    在皮律师的接待室里,记者看到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妇女,是娘家嫂子陪同她来的。她哭着撩起衣服,让记者看她胳膊上、背上,一条条青紫色的伤痕。那是她丈夫用自行车弹簧锁抽的!记者难以想象,天下有如此凶狠的丈夫,对自己的妻子竟比南霸天对吴清华还恶。皮律师说记者太少见多怪了,她说:“这几年,我究竟见过多少张痛哭流涕的面孔,抚摸过多少经过外科手术缝合的伤口以及青紫斑痕,连我自己也记不清了。”
    皮小明说:家庭暴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她说,在她接待的来访妇女中,70%遭到过丈夫的打骂;她代理的106件离婚案中,因不堪丈夫殴打而提出离婚者49人,接近一半。
    1991年下半年,一篇皮小明署名的《家庭暴力白皮书》,在《中国妇女》等报纸、杂志上刊登了。据说它的影响越过了国界。(注:这篇文章是本记者执笔写的)
    1995年夏天,世妇会在北京召开。家庭暴力成为大会讨论的问题之一。
    1996年,《中国妇女报》拿出较多版面展开讨论,向家庭暴力宣战;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部长达50分钟的专题节目。
    家庭暴力问题,终于被关注了。
    一个女孩眼中的家庭暴力
    1997年1月18日,东城区妇联召开了一个研讨会。出席会者有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精神病专家、新闻工作者、市人大代表及东城区有关方面的领导共二十多人。
    一篇题为《一个14岁女孩眼中的家庭暴力》的文章,给所有到会者的心头,压上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我生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从小爸爸相当严厉,动不动就因为一点小事打我。而妈妈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女性,是一个贤妻良母,整天忙忙碌碌,料理家中的一切。但爸爸似乎仍不满意,时常骂妈妈,甚至还打妈妈。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的是烟雾缭绕,妈妈蹲在地上,眼眶已经青了。我扑上去抱住妈妈失声痛哭,而且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爸爸不要再打了,但他当时已经没有人的理智,像一个禽兽似地,随手拿起晾衣服的棍就对妈妈打来。妈妈没有躲开,正打在头上。当时我就觉得什么东西溅到我的脸上,我用手一摸,血,全是血。看妈妈满脸的血,我的心也在流血……我急忙带妈妈去了医院,给缝了5针……
    一天,我放学很晚,就住在姥姥家。我刚要睡觉,忽然门被撞开了,妈妈踉踉跄跄地走进来,一头扎到沙发上,哼了两声便晕了过去。我和姥姥赶紧把她送到医院,路上我扶着妈妈,白衬衫变成了红色,人血的红色!到医院又缝了3针,血才止住。待妈妈醒了,姥姥才知道是被爸爸打的……
    这是一个女孩的证词,题目是皮律师加的。记者发现,皮律师念这篇证词时,有些人眼圈红了。
    家庭暴力确实存在
    著名法律专家巫昌祯教授说:“我所知道的家庭暴力案例,情节比你介绍的这几个要严重的多。”
    巫教授说,家庭暴力,主要是丈夫对妻子的。这个问题是世界性问题,美国有,日本更严重。80年代美国一个社会学家来华作学术报告,说美国五分之四的妻子挨丈夫的打,每几分钟就发生一起。暴力侵害下的女人,有的精神失常,有的自杀,有的离婚,有的反过来杀人。文明社会,讲究女士优先,还打老婆?一样打,不奇怪。
   巫昌祯教授指出:妇女在家庭中是弱者,在社会上仍然是弱者。她们没有男子的活动能力强,男人可以通过各种活动,使法官的感情天平向他们倾斜,于是在家庭中遭到暴力侵害的妇女,有时甚至得不到法律的同情和保护。
    巫昌祯说,据中国妇女报报道,近些年来家庭暴力有上升趋势。对这个问题应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她认为,应该有针对性地增加有关法律条文。建立健全法规,无疑是遏制家庭暴力的必要措施。(本文1997年发表于北京日报京华周末,原文4600字原题是《家庭,不应有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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