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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发析洒”当何解?

(2015-06-20 13:10:21)
标签:

古文字

简化字

分类: 古代汉语

619日北京晚报五色土“书乡”刊登了一篇文章《“田烈妇冤魂显灵案”不为人知的内幕》。这篇文章很有可读性,作者呼延云旁征博引,还是说清楚了这起冤案的真相。

审理这起冤案的,是清朝官员徐士林。此人廉政爱民,忠于职守,死后被配祀贤良祠。关于他的事迹,清人袁枚的《子不语》、昭梿的《啸亭杂录·徐中丞》中都有表述。他是山东文登人,父亲是农民,自幼酷爱读书,康熙癸巳年中进士,先后任福建汀漳道台、江苏巡抚等职。昭梿说他“治狱如神”。治狱,即审理案件。举的例子就是“田烈妇冤魂显灵案”。

关于这起案子,昭梿是这样写的:“宿松民孀田氏,事姑孝,兄某利其产,逼嫁之,与群匪篡焉。妇刎于途,诬以坠水。公坐堂上,见黑衣女子啾啾如有诉,召兄某质之,则毛发析洒,口吐实情。公深愧以鬼道设教,而满庭胥吏皆有见闻,不能掩也。”

根据这段表述,案情并不复杂:宿松有个寡妇田氏,对她的婆婆很是孝顺。她的哥哥为夺其家产,逼迫她改嫁,找一帮坏人来抢亲,结果她自刎于途中。她哥哥说她是掉进水中淹死的。徐公在审理这个案子时,让一个黑衣女子现身堂上与田氏哥哥对质,田氏哥哥一见“则毛发析洒”,交代了真实经过。

从后文“公深愧以鬼道设教”一句来看,这个“女鬼”是徐公“设”的。搬神弄鬼,应为孔孟子弟所不齿,因而徐公“深愧”。但这件事“满庭胥吏皆有见闻”,难免不胫而走,“不能掩也”。

需要深究的,是“毛发析洒”四字应作何解释。

呼延云登在晚报的这篇文章解释为“头发(吓得)掉了一地”,这就未免“望文生义”了。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洒”不是简化字,不是“潵”或“灑”的简化字,它本身念“xian三声”,读为“显”(据《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洒淅”是一个词, “寒栗貌”。《资治通鉴·唐显宗会昌六年》:“每顾我,使我毛发洒淅”,意思是“令我害怕”,这里不无夸张的成分。昭梿写为“毛发析洒”,出处大概也是这里。

在《庄子》里有“洒然异之”的话,洒然,是惊奇的意思。《素问》里有“令人洒洒时寒”的话,洒洒,是寒栗之貌。

据《康熙字典》,“洒然异之”的“洒”,读“苏很切”,似为“损”;“洒洒时寒”的“洒”读为“悉礼切”,似为“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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