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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可畏 |
分类: 知识小品 |
舆论能救人性命,也能害人性命。让我们再举几个例子。
上世纪30年代中国著名女影星阮玲玉服毒自杀,享年仅二十五岁。据说她死前写下遗书,说“我不死不能明我冤”;遗书结尾是这样一句话:“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人言可畏”,难道不是舆论的压力太大、难以承受之意么?
她的遗言中还有这样的话:“你虽不杀伯仁,伯仁由你而死,张达民我看你怎样逃得过这个舆论”。这个张达民,就是阮玲玉曾经以身相许的男人,有人说他们是正式结婚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同居关系。这里的恩爱情仇可以不去管它,笔者引用这段话只想证明一点:对一个人来说,舆论压力之大,足以要人用性命去解脱的。阮玲玉选择了则个方式,并想把这个压力推给对方。
如果说,阮玲玉之死只是一个孤证,不足以说明笔者的观点,那么我们再举一例:
1975年,日本一个名叫针谷的银行分行长,卧轨自杀了。年仅42岁的针谷很有才干,他的自杀缘于舆论的压力。事情是这样的:针谷有一个有残疾的女儿,后来患上了拒食症,死了。针谷被指控是故意饿死了自己的女儿。报界只根据警方提供的材料便抢发新闻,在处理上又加以渲染夸大。针谷有口难辩。警方侦查的结果,针谷是无罪的,然而他已经被媒体主持的“舆论法庭”判处了死刑,他无法承受舆论的压力,最后只能自杀。
事后,《朝日新闻》编辑疋田桂一郎就此事专门做了调查,对包括自家报纸在内的媒体做了严肃批判。他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在报道中,警方出于风头主义,按记者需要给事实添枝加叶,而记者只要冠以“据警方透露”几个字,就可以毫不负责地、怎么有趣怎么写,写得煞有介事、有鼻子有眼。结果,一条小小简讯,越炒越大,最后炒作成占据通栏大标题的头条报道。
在崇尚独家新闻的时代,报纸往往不顾被报道者的利益,肆意渲染夸大事实,被报道者不堪舆论重压而自杀的,在日本不止一例。(以上材料引自刘明华《西方新闻采访与写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在当下中国,尽管还没有发现被舆论逼死的案例,然而被舆论害得很惨的事已经不止一两件了。例如,南方某市一位助产士,被舆论指责为“因没有得到红包,就缝合了产妇的肛门”,虽然事后查证她是被冤枉的,但还是备受重压,并且丢掉了饭碗。
舆论如枪,可以杀敌,也可以误伤好人。掌控舆论导向的人,务必慎重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