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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者,“殆于欲”也

(2011-03-07 2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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颦儿毁于情欲

分类: 反看红楼梦

笔者前篇博文已论及:宝玉者,乃“饱欲”之谐音,意思是说此人“饱思淫欲”。那么,黛玉呢?也与“欲”有关联么?笔者曰:然也——“黛玉”者,“殆于欲”也。意思是,此人因“欲”而危、因“欲”而毁。殆者,危也;危者,欲毁害之也。与宝玉不同者,黛玉之“欲”,非“淫欲”之欲,乃“情欲”之欲。

此说有何证据?

第一,小说第一回里交代得明白:黛玉前世为绛珠草,得换人形之后,饥食蜜青果,渴饮灌愁海水,五内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为报答神瑛使者侍者灌溉之恩,也来下世为人,要用眼泪偿还。“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在那一僧一道口中,这陪同入世的一干人,乃是一批风流孽鬼。毫无疑问,这批风流孽鬼之中,男一号是贾宝玉,女一号便是林黛玉。所谓缠绵不尽者,非情欲而为何?

第二,据脂砚斋透露,《红楼梦》佚稿中有一《情榜》,贾宝玉以“情不情”名列榜首,而林黛玉的“考语”为“情情”。所谓“情不情”者,“滥施情”之谓也。在贾宝玉那里,不仅像平儿、香菱这样名花有主的女子,甚至只看了一眼的村姑,仅仅听说过的小姐,还有画上的女孩儿,刘姥姥瞎话中的小姑娘,都是令他倾心注意,曲尽心思必欲示之以爱、施之以情。这就叫“情不情”。而林黛玉的“情情”,则是专注于一个对自己有情的人。可见,无论是“情不情”还是“情情”,这个“情”字反正是逃不掉的了。小说中的故事已然表明,林黛玉的身体就是因情而病,性命也是因情而失的。

第三,小说结尾处,作者通过甄士隐之口点破了颦儿性命“毁于情欲”这个意思。在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向贾雨村说了这样一番话:

贵族之女,俱属从情天孽海而来。大凡古今女子,那‘淫’字固不可犯,只这‘情’字也是沾染不得的。……凡是情思缠绵的,那结果就不可问了。”

这段话固然是针对小说中一干女子而说的,而首当对应者,必属林黛玉无疑。

或者说:“殆于欲”是三个字,而“殆欲”是两个字呀,“殆于欲”能等同于“殆欲”吗?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在古汉语中,有一种不及物动词跟名词搭配的修辞方法,中间省去一个介词——“于”。笔者称之为“于动”用法。举例来说,有这样一个词:拘虚,比喻见闻狭窄。这个词来源于《庄子·秋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意思是说,不能跟井蛙谈论大海,它听不明白,因为它被自己的生存环境所限制。虚。这里通“墟”。这个例子说明,“于”字是可以省略掉的。再比如,孔稚珪的《北山移文》中有这样两句:“驰烟驿路,勒移山庭”。“驰”和“勒”都是动词,这两句的意思是“驾云烟奔驰于驿路,(立石)刻移文于山庭”。“驰烟”和“勒移”后面都省去了一个“于”字。现代汉语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服务人民”、“忠诚事业”,都省略了一个“于”字。所以,“殆欲”等同于“殆于欲”,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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