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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林黛玉么?

(2010-07-11 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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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戏

分寸

分类: 反看红楼梦


《红楼梦》变“红雷梦”与李少红有什么关系?

    这是新版《红楼梦》的一张剧照。如果没有猜错的话,画面上应该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在“床上”的一段戏。书中的林黛玉乃是出身于书香门第的千金,而画面上这位,分明是一位风尘妓女。导演如此处理这段“床上戏”,窃以为有些过火了。

    不错,《红楼梦》第十九回,是有一段贾宝玉和林黛玉同榻而卧的情节。在小说里,黛玉歇午,宝玉怕他睡出病来,要推她起来。黛玉不起,宝玉就说自己也要跟林妹妹一起“歪着”,还要和黛玉共用一个枕头,黛玉说:“放屁!”——绝对不行。两人虽然“对面倒着”,但是,两人之间是有距离的。“黛玉因看见宝玉左边腮上有纽扣大小的一块血渍,便欠身凑近前来,以手抚之细看”——“欠身凑近”四字便是距离的证明。“宝玉侧身一面躲,一面笑道……”——为何要“躲”,要保持这段距离也!这段距离有多远?至少一臂半。何以证明?请看:“宝玉一把便将黛玉的衣袖拉住,要瞧拢着何物”;宝玉要“胳肢”黛玉,必须“翻身起来”、“伸手”才够得着。这段描写是暴露宝黛之“病”的,尤其是暴露宝玉是如何“意淫”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分寸、火候问题。失了分寸、火候过大,就不只是“意淫”了。

     小说中多次表明,贾宝玉是有“痴情”之病的。度宝玉之心,他是巴不得跟林妹妹“零距离”亲近的,但是,林妹妹是有身份的。当宝玉拉着妹妹的袖子“闻个不住”时,林妹妹“夺了手道:‘这可该去了。’”宝玉不肯走,条件是保证“斯斯文文的躺着说话”,不再动手动脚了,——说明他承认:刚才的举动已经过分了。 

    在贾府里,这些姑娘、小姐是处于严格监管之下的。第二十六回,贾宝玉百无聊赖,信步来到潇湘馆,见林黛玉在床上伸懒腰,掀帘子进去。林黛玉因为刚才长叹“每日家情思睡昏昏”被宝玉听见了,“自觉忘情,不觉红了脸, 拿袖子遮了脸,翻身向里装着睡着了”。“宝玉才要搬她的身子,只见黛玉的奶娘并两个婆子却跟了进来,说:‘妹妹睡觉呢,等醒来再请来。’”黛玉声明自己并未睡着,婆子们便叫紫鹃进来伺候,自己则退了出去。宝玉挨打,叫晴雯给黛玉送去两方旧手帕,黛玉知道这是“可惧”的“私相传递”行为,大人知道是不得了的,但当她体贴出宝玉的用意之后,便“神魂驰荡”、“五内沸然炙起”,遂“想不起嫌疑避讳等事”,挥毫在帕子上写下了三首情诗。这些举动自然瞒不过贾母和王夫人的耳目。第五十四回,上元节之夜,贾母借着批驳女先生说的书不合情理,向“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起终身大事来”的人发出了警告:“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奶母丫鬟服侍小姐的人也不少……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

    林黛玉也是个有“痴病”的。这在贾母和王夫人眼中,已经是不能原谅的“罪过”了。但是,林黛玉的“痴病”只表现在她的思想上、在一个“情”字上。如果她越过这条底线,和秦可卿一样,那她就不是曹雪芹笔下的那个林黛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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