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脂砚斋皆是"废人"
(2009-12-23 16: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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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家世 |
分类: 反看红楼梦 |
在东城图书馆和读者见面,一位年轻人问:“你说贾宝玉是曹雪芹树立的反面教员,目的是叫纨绔子弟好好读书、走仕途之路,而曹雪芹自己却不走仕途之路,这是为什么?”
笔者回答:“这个问题提得好。我认为,曹雪芹,还有小说中贾宝玉的原型‘石头’,不是不想走仕途之路,只因为他们是‘废人’,没有了读书进取的资格。但这一点,还须进一步论证。”在此,笔者想就“废人”问题做一番探讨。
《红楼梦》小说中,两处提到“废人”。
一处是在脂批里: 第十七回,元妃省亲,说到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脂砚斋于此处朱笔旁书:“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这句话很耐人寻味:你姐姐死得早,你怎么就成为“废人”了?是无人教诲,还是失去了政治上的靠山?
一处是第九十回,薛蟠酒后殴死人命吃了官司,薛姨妈对薛蝌说:“我虽有儿,如今就像没有的了。就是上司准了,也是个废人……我今后就全靠你了。”就是说,薛蟠即使不判死刑,放出来也是个“废人”了。——薛蟠,是“皇商”。根据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的《红楼梦大词典》中的注释,皇商就是专替朝廷经商,采买各种用品的人。可以理解是给朝廷当买办、给皇上当差的。如今他犯了法,即使“上司准了”误伤的说法、可以保住性命,但从此也不能再给朝廷当差了。在这里,“废人”是犯过罪、不能再任公职的人。
让我们再进一步了解“废人”的含义。
笔者以为,自称“废人”的脂砚就是贾宝玉的原型,也就是小说中的“石头”。这块石头是女娲补天用剩了弃在大荒山下的,说穿了,就是一块“废石”。“废石”堕落人间,成为一个半生潦倒、一事无成,于国于家无望的“废人”。由此看来,“废人”似乎就是“无用之人”。但令人不解的是:小说中的贾宝玉那么聪明,又那么才华横溢,为什么一“废”到底呢?为什么不能在彻底成为“废人”之前,甚至在“半生潦倒”之后,“浪子回头”、发奋读书,像书中的贾宝玉那样,博得一个举人出身呢!
后四十回里,贾宝玉再游太虚幻境,看破红尘,一心想出家。薛宝钗劝他:“从此把心收一收,好好的用用功,但能博得一第,便是从此而止,也不枉天恩祖德了。”宝玉自诩:“一第呢,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倒是你这个‘从此而止,不枉天恩祖德’却还不离其宗。”
从宝玉这句话里可以看出两层意思:第一,凭贾宝玉的能力,考取一个举人并不困难;第二,如果能“博得一第”,他也就不负天恩祖德了。于是。贾宝玉果然考取第七名举人。但是可以肯定,生活中的贾宝玉终究也没有“博得一第”,否则,就和小说开头作者的愧悔之言相矛盾了。
如果有读者坚持认为:曹雪芹是小说的唯一作者、贾宝玉就是曹雪芹的原型,那也没有关系。试问:曹雪芹若是个举人,还会过着“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生活吗?
在清朝,只要考取了举人,就意味着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的改变。如果是八旗子弟,至少可以衣食无忧。雍正元年,“令八旗举人生员俱免当差,给以钱粮,资其学习。”(《永宪录》卷二,上)举人不仅可以不当差、白拿钱粮,还可以直接做官,走上仕途。年羹尧幕下的汪景祺就是举人出身。乾隆年间朝中重臣鄂尔泰,也是举人出身。吏部尚书张鹏翮的儿子张懋诚,以丁卯举人出任怀宁县令,由于政绩卓异,后来做到福建道的监察御史。雍正七年,上海有个名叫顾成天的举人,由于得到雍正皇帝的眷顾,被破格拔为翰林,官至三品。(《郎潜纪闻二笔》卷十三)这些例子可能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但对大多数举人来说,直接做官的几率也是很高的。雍正元年开始,“令各省拣选举人,分别录用,定为制”,三年一选,被选中的上等举人可以做知县。到乾隆年间,“举人大挑”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经“大挑”拣选,一等举人可以任命为知县或者州的通判、同知,盐大使、藩库大使等;二等举人可以担任官学的学正、教谕等。
还有一层:在清朝,八旗子弟考取功名,要比汉人相对容易得多。雍正二年,朝廷曾举行一次考试,被考的是满洲、蒙古、汉军食粮免差的五十五名举人。(《永宪录》卷三)为什么要举行这次考试?目的是取消这些举人中文理不通者的钱粮。由此可见,八旗子弟中的举人,甚至有文理不通的滥竽充数者。雍正四年,皇帝在批驳江苏巡抚张楷的奏折上写道:“张楷,旗下举人,故向科甲内以博虚名。旗下应试人少,中式甚易,非如汉人于数百人中拔取一二也。法海、张楷皆侥幸科名,狂妄可鄙!”从这段御批中可以得知,在科举道路上,一般汉族知识分子和八旗子弟,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八旗子弟,尤其是勋戚门第出身者,混一个举人实在是很容易的事。
那么,既然对出身贵族世家的石头或者还有曹雪芹来说,“博得一第其实不是什么难事”,却为何没有“博得一第”呢?只有一个解释:“博得一第”对他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皇帝老儿给八旗子弟、纨绔膏粱创造的优厚条件,脂砚斋和曹雪芹无权享受。为什么?因为他们是罪人或者是罪人家属。何以知之?书中已有暗示:那贾宝玉的“前身”乃是赤瑕宫的神瑛侍者。赤瑕宫的“瑕”字大有含义:瑕,指玉有疵病;比喻事物有毛病、人有过失。由于有了这些毛病和过失,这块石头才“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很明显,这个“瑕”,决定了石头不得入选的命运。
从小说中知道,石头他们家是被抄过的;从有关史料知道,曹雪芹家也是被抄过的。在清朝,获罪之家是要被开除旗籍的,不仅没有了禄米钱粮,同时也失去了只有在旗籍内才能享受到的种种优越待遇,除非得到皇帝的赦免、再恢复旗籍,否则只能是“一废到底”、永世不得翻身了。
清朝《钦定礼部则例》中规定:“文童之祖、父,有因遇敌退缩、从军逃脱,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试。”按照这条规定,罪人子孙,没有皇帝的特殊恩准,不能参加科考。
还有,如果童生本人有严重过失,比如犯过罪或者有“大不敬”的言行,也不能再参加科考。
笔者以为,现在我们从小说中看到的贾宝玉,是经过曹雪芹“修正”过的。生活中(还有石头记原稿中)的贾宝玉,恐怕跟贾珍、贾环一样,是个吃喝嫖赌俱全的不肖子弟,因为不读书而堕落,又因堕落而成为“废人”,最终被永远地排斥在了仕途之外。这虽然是一种推测,但笔者以为可能性极大,否则,他为什么“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呢?
贾宝玉、曹雪芹没有考取功名,非不为也,实不许也,因为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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