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KTV消费主力军尴尬了谁?
(2011-12-31 07: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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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 |
这真是一个令人想不到的结果,这些学生大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不仅仅能够堂而皇之地进入KTV等娱乐场所,而且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非常值得深思。他们是怎么能够进去这些场所消费的?这些娱乐场所又是为何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接受身为未成年人的学生消费?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身为未成年人的学生进入娱乐场所做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国务院新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也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由此可见,对于身为未成年人的学生进入娱乐场所,是有着严格规范的限制的。
事实上,在娱乐场所消费,基本都是K歌,喝酒,作为身为未成年人的学生来说,并不太合适。歌舞娱乐场所属于人际交谊的大众消费场所,是承认交际和消费的场所,身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很容易学坏。一旦不能正确对待这些成人的交际或者行为的话,势必会产生不良影响,诸如媒体报道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吸食、贩卖毒品就是一个有力的印证。此外,歌舞娱乐场所的音响分贝也会在一定程度影响身为未成年人的学生的身体健康。
总之,无论是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还是从学生自身的成长和健康着想,身为未成年人的学生都不宜进入娱乐场所消费,更不应成为主力军。作为学校来说,也要好好引导,确保学生健康消费,不涉足这些娱乐场所;作为娱乐场所来说,也要多些社会责任,将未成年人学生拒之门外;作为监管部门来说,一方面要加大惩罚力度,让娱乐场所不再敢接受学生的消费;另一方面,要将突击检查常态化,确保娱乐场所不再心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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