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抄论文被开除为啥不服?
来源:珠海特区报
日期:10月17日
作者:陶功财
一名暨南大学的女研究生,先后两次递交的课程论文都被认定为抄袭。为此,她也得到了对一个学生最为严厉的惩罚——开除学籍。事后,她将暨南大学告上了法庭(10月16日《信息时报》)。
这位女研究生认为,学校仅依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剥夺她的受教育权,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其次,学校对她的处分太重了。事后她也多次道歉并表达了改过自新的强烈愿望。
这是她说出来的理由,其实,这也不构成任何理由。首先,《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对于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次,第一次抄袭,没有处罚,只是叫她重写,可是这位女研究生非但不知悔改,反而继续投机取巧,再次抄袭。试问,这就是她所谓的改过自新吗?难道非得等到棒子打到了自己的头上,才懂得悔改?
其实,这位女研究生不服气的原因还有,只是她还没有表达出来而已。《中国青年报》曾经对892名大学生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有82.74%的大学生曾有过作弊行为(包括夹带纸条、给别人传答案、替考、高科技舞弊等)。从高考作弊到大学生考试作弊,从大学生的毕业论文抄袭现象到学生、教师的学术论文现象,说明了抄袭现象在高校已经成了风气。《中国学术腐败批判》中指出,某位教授的一部著作竟是剽窃17位学者、8部专著、14篇论文的大杂烩。还有北方工业大学体育教研室1名主任、1名副教授和2名讲师,几乎全文抄袭他人发表过的论文,并发表在去年12月1日公开发行的《北方工业大学教改文集》(第三辑)上。也许这位女研究生会问,这么多的教师和学生都抄袭,为什么学校处罚的鞭子偏偏打在了我的头上呢?所以她不服,她要告学校,她想要学校撤销对她的处罚。
是啊,近年来,论文抄袭风气已经相当普遍。一些学生不是在写论文,而是在网上搜索,在网上抄袭。他们把论文改头换面,轻松过关。不仅学生在抄袭,而且老师也在抄袭。此女研究生因抄袭论文被学校处以“极刑”之后,仍然能够博得一些人士的同情与惋惜,这不但与抄袭成风的大环境有关,也与教育部门在这方面的鲜有作为有关。曾记得,韩国副总理兼教育部长金秉准,因涉嫌在担任韩国国民大学行政系教授期间,涉嫌抄袭论文,在社会舆论反对的巨大压力下,就任13天后就自动提呈辞职。还有因为行贿香港城大教授,最后被香港法庭以行贿罪判禁6个月入狱的那名内地女研究生。这都说明,与其他地方相比,中国内地有一种便于那些投机取巧者抄袭的机会和环境。
笔者认为,要想让这位女研究生为代表的千千万万抄袭者服气,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遏制住这种抄袭的风气,通过道德和制度相结合的方法,彻底让抄袭“滚蛋”。这不是一个部门或者某些人的事,而是需要政府和教育部门牵头,全社会共同努力。(陶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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