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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开发商成本大增

(2007-01-25 08:33:24)

央视:土地增值税下月开征 开发商成本大增

20070117 21:1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各地将从今年21日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政策的实施必然会使开发商的囤地和开发成本大大增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也就是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其增值额所占的比重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从30%到60%不等。此外,为避免开发商以分期开发为由拒绝清算土地增值,通知要求,土地增值税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从全国的平均状况来看,土地的成本大约占到房产销售价格的20%到40%,土地增值税清算肯定会给大量开发商带来开发成本的增长。并且如果地价在开发期限内继续飙涨,开发商的囤地和开发成本还会大增。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范小冲说:“征收土地增值税之后,开发成本肯定增加,可能会反映到房价中。应该对囤地的开发商影响更大,他们以低价拿的地,肯定要承担更大的税率。”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说:“过去我们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多数是采用预征的方式,预征额是按照(房产)销售额的0.5%到3%进行征收,还有一些地区基本上处在停征状态。那么这次如果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这种政策管理办法,大多数开发企业的税收成本将会上升,整个企业的赢利水平将会受到一些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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