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日记》第一章(1)
(2009-12-16 23: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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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日记》创业奋斗励志连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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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日记》连载
1
秋日的傍晚阳光仍旧明媚,街头人流如织,姑娘们扭动腰肢急匆匆往地铁里去。高大的银杏树挂满黄灿灿的叶片如同身材曼妙的女子般孤傲地挺胸招摇。我穿着笔挺的蓝色西装,胳肢窝底下夹着个廉价的棕色公文包,手拎一棵浑圆的大白菜和两根老黄瓜被人群裹挟着朝地铁走去。
我的目光银杏树间游走,大概会让人误以为我在偷瞧那些美丽女子,其实我是在看银杏树。我对银杏的好感源自初来到北京的那个秋天,很长时间在人群中躲闪和游荡的我有一回饿得头晕目眩,趁着夜深人静爬到银杏树上摘果果脯。那次偷鸡摸狗的确填饱了肚皮,不过随后的上吐下泻将肚里残存的一点汤汤水水折腾得涓滴不剩,整整半个月我不敢张嘴,因为浓烈的苦味儿随时准备喷薄。银杏果的余味剥夺了我的食欲,后来的几天全不觉饿,正好熬过了身无分文的日子,银杏救过我的命。
我沐浴着首都的夕阳,身后一道冗长身影,那景象落寞而美丽。地上的银杏落叶跟着行走如风的人朝地铁奔去,它们也晓得晚高峰。这时候的首都格外匆忙,我跟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行色匆匆的人一样,为了谋求生存,清晨在半梦半醒中夺门而出,奔向不同角落,忙碌一天之后又匆匆追赶地铁,在拥挤的车厢里昏睡到经常辨不清回家的方向。
我始终觉得我跟那些人不太一样:无论西装笔挺还是邋遢汗衫,我回家的路上总会拎几棵菜。我的住地很远,每天到家总是月朗星稀,而我上班的地方正好有个熙攘的菜市场。买棵芹菜或者萝卜,偶尔还能买条寸宽的五花肉招摇过市,有眼光的人一定能看出我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事实上我也热爱生活,至少在我认识的所有在北京晃悠和飘荡的人里面,我自认是个有丰富经历并因此使内心也丰富的人。我认识的人无外乎这么几种:要么为生计发愁,要么和女友喋喋不休,要么担心被当成鱿鱼炒熟。跟他们相比,我的生活简单得只有上班和填饱肚子。我独享孤独,飘飘然过了三年。
我一直梦想做个文人。这段时间我依然想着踏踏实实写篇小说,不过几次动笔都半途而废。我始终觉得自己不会编故事却又总惦着写小说,就像被拉到卫生院结扎了的村妇,明知肚里没货却总想憋出一瓜半枣,这令我尴尬和纠结。我低头边走边构思小说,走到菜市场买了大葱和白菜也浑然不觉,直到不知不觉踏上铺满银杏叶的小道,才听见有人喊我:“拿大葱的,来来来,蹲下说话。”
我看看那个貌似久经江湖的老头:“我不算命。”
他坐在街边水泥台沿上,面前脏兮兮的纸片上画个黑白八卦,“看相”两个鲜红的字龙飞凤舞。老头尖尖的下巴上飘着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清瘦的面庞在夕阳闪着油光,经典的江湖骗子模样。
“不是让你请我算命,”老头笑着示意我蹲下,“而是我要给你算命。”我翻个白眼,拍拍手里那棵结实的大白菜,就要离开。老头诡秘一笑:“小伙子,贵州人吧?来北京三年了吧?没女朋友吧?”
我不由停下。我来北京的确已经三年,我用孤独书写了我的一千零一夜,没和任何女人有过瓜葛,唯一相熟的女人是菜市场卖菜的黑胖的安徽女人和卖猪肉的肥白的河南小媳妇。这一黑一白两个女人从来都笑眯眯地招呼我,殷勤地递给我分量超重的肉和菜,有时还会用油腻的手碰一下我,目光在我全身荡漾。我有点怕那种稍带淫邪意味的目光,不过从来笑眯眯同她们道别,渐离大蒜和猪大肠的味道,我私下认为认识的所有女人里唯有她俩觉得我这个被称为大兄弟的人是个儒雅有涵养的青年。我的生活里其实还有个地道的北京女人,她是我的房东。老太太已经七老八十,看上去没儿没女,守着一院瓦房靠收租过着财主一样的日子,每逢月底院里会准时响起她的喊声:“该交租啦,再不交甭怪老婆子翻脸不认人!”她的喊声也经常大半夜在院里炸响:“天煞的河南蛋,动静甭那么大成吗?三年没趴过老婆肚皮哇?有力气挣钱自个儿买房去,爱咋叫唤咋叫唤,甭祸害我这清净小院儿!”河南人李二狗的屋里立刻沉寂下来。房东以不怒自威的架势统治着她的外乡租户们,不过对我却比较亲近,因为她很喜欢吃我炒的醋熘白菜。她每天晚上照例要站在旁边瞧着我做饭,东拉西扯说些无关紧要的话。我炒好了菜,毕恭毕敬地端给她,她才会笑眯眯离开,还常常顺走我的馒头:“你吃不了仨馒头,到明儿就不软呼了。”老太太吃完了饭会将盘子舔得净白拿给我,通常盘子边儿上印着两枚油黑的指纹。老太太干瘪的双手蓄着半寸长的指甲,泥垢将指甲撑得如同银杏果般饱满。老太太频繁出入我的狭小租屋令邻居们浮想联翩,有人怀疑我和老太太有问题,否则老太太不可能骂遍天下却惟独将我当成漏网之鱼。这个传闻散布已久,有一回河南人李二狗酒后将我的租屋当成茅房闯进来撒尿的时候吐了真言。我大怒,问候了二狗的爹,将他撵了出去。除了这个惊世骇俗的绯闻,我的感情世界纯净得近乎荒芜。
我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将白菜黄瓜丢在地上,准备跟那老头理论一番。
老头儿不紧不慢地收了摊儿,这才说道:“莫急,莫急!小伙子,老汉看你是命犯桃花呀!”
“你大爷!还是这一套!”我用学来的北京话暗骂,抱起白菜就走。就算北京城变成桃花岛,我的生活也不会与粉色有任何瓜葛。如果我都能交桃花运,世上男人必定全都妻妾成群。
老头喊道:“桃花,桃花,喂!卦钱,卦钱……”那个声音被我远远抛在身后。挤进地铁我铁定成为焦点。我痛恨身上的蓝西装,别人一眼就能瞧出我的行当:西装领带公文包,走街串巷搞推销。我不搞推销,不过没有太大分别,我是个街头调查员。我的上司是个深度近视的老处女,三十大几仍孑然一身,厚厚的镜片里面的深邃目光杀气凌厉,肆意蹂躏和消磨着旗下一群落魄男人残存的锐气。老处女针对我们做出的苛刻规定多如牛毛:上班必须穿西装,禁止跟女性搭讪,严禁网恋一夜情,不准吃大蒜,睡前必须洗澡等等。多数禁令对我形同虚设,我严格遵守的唯有穿西装打领带,因为违反一次扣二百,一个月有三五天不穿西装,我肯定要倒欠她几百。我每晚必须做的事情是就着灯光认真摘除西装上的灰尘,然后用装了烫水的玻璃瓶将它熨平挂起。为了能与春夏秋冬不离身的西装尽可能相称,我每天大早出门前还要往头发上泯点水,将长长的头发梳成标准分头。
今天运气好,站了不多会儿就得个不错的座位,我赶紧坐下,抱紧白菜睡觉。平常起早贪黑上班,周末我还得起大早去做另一件比上班更重要的事,公交和地铁是补足睡眠的好地方。梦境很快晃晃悠悠绵延开来,我在迷蒙中抱紧大白菜。这也是我的习惯,有几次睡醒的时候大白菜在车厢里蹦跳,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捉住,还有一回有人顺手牵羊,到了终点车厢里只剩下我一人也没能找到白菜,痛定思痛之后我有了新的习惯:无论站着迷糊还是坐着睡觉都紧抱白菜,防止它擅自脱逃。
列车忽然摇晃,我迷蒙中抱紧白菜,却陡然惊醒:白菜长毛了!我迷蒙的眼睛还没睁开,淡淡的芬芳气息却已敏捷地飘进鼻息。我困意顿消,差点大叫起来:怀里不是大白菜,而是颗女人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