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与抽象
(2019-11-05 07:12:57)| 分类: 投资札记 |
怀特海,对休谟的《人性论》展开了批判性思考。他跟我之前在博客中质疑的观点是完全相同的,就是针对价值观抽象定义的标准问题,展开有针对性的批判。
哲学家的思考,根本目的在于诱发人们产生思考。哲学,不是为了彻底解释问题,而是为了指明思考的方向。从怀特海的角度看,休谟的人性论其基础建立在一系列抽象假设之上,而人作为一种智能生物的内在感受、外在表达,是生物行为,具有非常独特的个性化。所谓的抽象,必然会导致有限的假定,因为,人的意识从观察的角度,存在天然的局限性。
怎么理解人的意识从观察的角度看,必然存在天然的局限性呢?
举个例子,一个蓝色的斑点。人看到这个斑点,体会到蓝色,这是一种内在的生物反应所决定的。一只狗、一条鱼,看到这个蓝色的斑点,其内在反应,注定是同人有差异性的。从外在的客观看,蓝色斑点是没有任何变化的,但是,观察者的差异性,决定了观察者的内在体验,是永远无法确保相似性的。
不同人对待外在事物的感受,是不可能绝对相同的,因此,内在感受的对外表达过程,是一种纯粹的细节抽象化,是无法尽数表达出感受的整体性的。此时,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点就会出现,那就是如何理解感受的定义。这就需要一个基本原则,来界定对外在事物的体验定义,即为不证自明。
当我们看到一朵花觉得美,是人类的共同感受时,就是不证自明的。很可能,有人看到这朵花,就感受不到美。这种针对人的个体,体会到不同感受,无法形成不证自明的共识,是人类社会经常会出现的情况。因此,在分析人类社会现实问题时,机械的抽象概念演绎系统,是不符合现实的。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休谟类思维构建的庞大的基于人性价值观基础抽象的社会关系演绎系统,其分析基础是注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实际情况是什么?
实际情况是,每个人的感悟都是不尽相似的。妄图把一种通用的人性理解施加在每一个人身上,是注定不现实的。真实的世界,人的情感和私欲,本就是非常复杂的,是一种多样性的连续系统。从个体上看,人与人之间没有绝对完全相同的内在感受。从群体上看,对外展现出来的群体意识形态,也是很难用一种通行的标准去抽象和界定的。
抽象,是对历史和现实的结果进行分析时需要的手段。不同个体和群体表现出的抽象结果不尽相似,是很自然的现象,也是无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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