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谈石达开致骆秉章书
(2022-03-26 23: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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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看到的石达开致骆秉章书下文简称“石书”共有两个版本、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光绪三十四年刊行、唐友耕之子唐鸿学编纂的《唐公年谱》,受信人是唐友耕,署为《石达开致唐友耕书》,可称为唐本。第二个来源是四川泸定西沙河坝农民高某在大渡河紫打地发现的钞本,受信人是骆秉章,1935年3月26日发表于《农报》,可称为高本。第三个来源是许亮儒撰《擒石野史》,受信人也是骆秉章,可称为许本。许是围剿石达开最重要人物之一土千户王应元的记室相当于秘书、参谋,并且参加了战斗。1914年,许的同乡李左泉将《擒石野史》整理为《石达开涐江被困记》。1945年,都履和再将李文整理为《翼王石达开涐江被困死难纪实》,刊于《新中华》复刊第三卷第九期。
高本、许本属同一版本,文字相同,唐本与两者文字大同小异,而核心意思完全一致。显然,三个版本实际是同一个源头。
讨论“石书”真伪,首先要明确是否存在“原信”,即石达开是否给骆秉章(或唐友耕)写过一封与“石书”内容相似的信。如果有“原信”,“原信”受信人是谁?“石书”对“原信”有无篡改?唐本与高本、许本为何会有文字差异?
关于有无“原信”, 史式认为石达开不具备写信的时间、环境条件,信的内容也不合情理、不符史实,公私文件全无记载。因此,他的结论是“石达开从来没有写过这样一封信”,“石达开写信给骆秉章或唐友耕则并无其事”。 《石达开新论》118页《〈石达开致骆秉章书〉考伪》罗尔纲虽然没有讨论是否有“原信”,但认为“石书”受信人是骆秉章,说明他实际是认为存在“原信”的。他说:“今案石达开此信说:‘阁下为清大臣,肩蜀巨任’,蜀,就是四川,‘肩蜀重任’,就是担负四川全省的重大任务。这分明是对身任四川总督骆秉章说的,而不是对一个只管四川省重庆一镇绿营兵唐友耕说的。信内又说:‘能依请约,即冀飞缄先覆,拜望贲驾遥临,……否则阁下迟行有待,我军久驻无粮’等语,也是对远在成都的四川总督骆秉章说的,而不是对近在对河的唐友耕说的。”《社会科学研究丛刊》编辑部、四川省太平天国史研究会编《石达开论集》第1页《关于石达开大渡河覆亡的几件事》王庆成认为“原信”是存在的,依据两点,一是“(骆秉章、唐友耕)他们得到了这封信,一个简单的事实就可以帮助我们作出判断:如果他们没有得到这封信,它怎会出现在唐友耕儿子编的1908年印行的《唐公年谱》之中?”二是根据黄彭年日记,骆秉章派刘蓉去大渡河,可能就是因为收到了石达开的信。《石达开论集》第17页《石达开大渡河覆败事实》
近年,连振波提出新说,在《牛树梅与擒审石达开事件考》2015年5月《宁夏大学学报》、《牛树梅与擒审石达开事件再考》2021年7月《宁夏大学学报》中认为“石书”受信人是牛树梅。但连文没有过硬、直接的证据,其结论可谓空中楼阁,且所述史实有多处硬伤。
在这些讨论中,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沃邱仲子《石达开在川陷敌及其被害的事实》见史式主编《石达开新论》这个重要史料几乎没受到关注,如王庆成说“骆秉章、唐友耕等人的公私文件中从未提到此事” 指石达开致骆秉章书,说明他没注意到沃邱仲子文。即使被极个别人注意到了,也没有被采信,如史式写《〈石达开致骆秉章书〉考伪》时,也没注意到沃邱仲子文。等到文章完成后,经朋友告知,他才知有此文。看完后,却认为“沃邱仲子所写的文章仍属后人根据传说所写的回忆录,并非当时的私家记载,所以没有提及。”
如果沃邱仲子文得到足够重视,一些分歧和错误的观点是不会产生的。
沃邱仲子是名人费行简的笔名。费系四川阆中人,为王闿运弟子。石达开被囚时,费父在四川总督衙门任职,故费及费父都得以阅读口供、劝降问答、公牍等相关档案,费还抄录过一部分档案。费文的史料价值,可以从其中一段文字得出结论:
“所根据的材料,计有四种:第一,口供。石陷敌后,由骆秉章(花县人,时官川督)笔者按,括号内文字均为原注、崇实(满人,时官成都将军。他省驻防将军只辖旗人,独四川权极大,加衔为提调满汉官兵管辖松建文武,且干预洋务、藏务,故须约其会审)二人会讯三次。又一次因骆病。由藩司刘蓉(湘乡人)、臬司杨重雅(德化人)代讯。除刘、杨所讯,笔者未经目睹,余三次曾于1897年从军署印房档案中抄出。虽为友人广西唐倬章借观,未及归还,彼已身故,遂致佚落,但大体尚能记出。第二,劝降问答。彼时滇、黔、陕、甘军务吃紧,川将能战的不多,骆很想招石征滇,遂派朱诒孙笔者按,应为朱孙诒 (扬州人实为江西人,曾官湘乡县,带兵与石作战,时以道员调川)、唐友耕(云南人,原以哥老会起事,中道降清,后官四川提督。石即为此人所获,由其伴送到省)、许培身(杭人,其父乃钊曾帮办江南军务,时官邛州知州,亦伴石至省者)三人数往劝降,其问答之词,朱、唐皆有手折呈报(先父均目睹)。第三,当时公牍,有为先父所述的,有为笔者见于档案中的。第四,父辈目睹事实。先父暨诸老辈所目睹,而追语笔者的当时事实。其他传闻故事,恐不可靠,故未敢采录。”
可见,沃邱仲子文并不是史式所说“仍属后人根据传说所写的回忆录”。笔者认为沃邱仲子文的可信度是比较高的。
沃邱仲子文涉及石达开致骆秉章书的内容摘录如下:
“石军分队沿河下驶,两岸同时开火轰击,新扎的筏子立刻为其所毁,前军尽没,差幸他本人殿后督师,未及于难,然已知道颓运不可挽回了。恰好唐指唐友耕,时任重庆总兵,是大渡河各支清军最高军事长官派张仙洲、李寿亭(寿泉兄,官提督)文武两人前来劝和,石遂作一书致骆秉章,托唐转交。原书笔者未曾见过,档案中似无此文件,而近人天国史稿载其全文,不知根据所在。六十年前曾闻张仙洲述及,谓书中有‘宫保生角,石头开花,童谣已应,其可太平乎! ’盖咸丰中四川童谣有:‘如要四川得安乐,除非石头开花马长角’两语云(角各谐音)。史稿所载石书,来源虽非笔者所知,但据张仙洲、唐友忠(友耕弟,官四川涪州知州)两人口述,及刘蓉复陈广敷缄(南城人,其子锡鬯为蓉婿,笔者与有戚谊),则大意完全是不错的。张说石作书由其目睹,片刻便成,无一请降乞命之词。唐说:‘他硬气极了,没一句软话,还带着有点讥诮宫保’。刘缄云‘石逆上书制府,力劝勿快意杀戮,请遣送所部回桂、湘、黔诸省,但当局不敢出此。’是其与忠王劝曾国藩不多杀两广人,正同一命意。沈吟樵所著《戎幕拾余》,谓石上书乞贷一死,乃诬蔑之词,毫不足信(沈书板存成都马王庙)。”
上述文字关键内容是:
一、唐友耕派张仙洲、李寿亭劝降石达开,石当面作致骆秉章书,由唐转交。这些情况是由张说给费氏的,而张是事件亲历者,因此沃邱仲子文所说大体是可信的。
二、刘蓉致陈广敷信提及石达开信的内容。刘、陈为故交,其子陈锡鬯为刘蓉女婿,时在刘蓉幕中,而陈锡鬯与费氏有姻亲关系。所以沃邱仲子文所述刘蓉信的内容是可靠的。信中的“制府”,无疑指骆秉章。
三、张仙洲和刘蓉所见石达开信,是在不同的场合,但内容是一样的,应是同一封信,且与“石书”大意相同。
沃邱仲子文对石达开致骆秉章信写于何日没有明确交代,从其叙述来看,是写于两军交战间隙。但刘蓉说石达开信中有“力劝勿快意杀戮,请遣送所部回桂、湘、黔诸省”的内容,说明石达开写信之时他的部下已经缴械,石本人则已经囚于唐友耕营中,所以唐才能派张、李来劝降。既然石达开已经被囚,唐为什么还派张、李来劝降呢?因为石是被诱擒的,并没有投降,如果能够使他投降,无疑是很大的功劳。这就是唐派张、李来劝降的原因。
石达开是被诱擒的,是学界共识,有充分史料可以证明,这里仅举刘蓉致骆秉章禀稿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译室主编《太平天国资料》,下文简称“刘蓉禀稿”。此稿为刘蓉幕僚黄彭年代拟。同治二年四月廿八日本文纪年均采用旧历,骆秉章得到石达开部下可能缚石来降的报告,遂命令布政使刘蓉赴大渡河处理见《黄陶楼先生日记》(上)397页。实际上,石达开已于廿五日被参将杨应刚、土千户王应元诱擒,但由于大渡河到成都至少要五天左右,所以骆尚未得到消息。廿九日,刘、黄一行由成都启程。五月初四日,抵荥经。初五日,唐友耕押解石达开至荥经,刘对石有讯问。顺便提一下,很多书上说石是由刘亲自押至成都的,实际并不是这样。因为刘讯问石之后,继续前往大渡河,五月初七日抵大渡河边富林营,中旬才返成都。刘蓉禀稿大概撰于初十日,其时刘仍在富林营中。禀稿说“本司遵即于二十九日起程。行至雅州途次,复奉宪札云云,当即驰抵富林营,接见文武员弁及各该土司,询悉前后战守及诱擒石逆情形,并连日办理善后事宜,一律完竣”。可见,诱擒石达开之事是毫无可疑的。亦可看出石达开在唐友耕营中是没有投降的,如果投降了,刘蓉禀稿一定会说。这可以与沃邱仲子文中说石达开致骆秉章信“无一请降乞命之词”、“ 他硬气极了,没一句软话”相印证。正因为他没有投降,所以被囚于成都时,骆秉章才会派朱孙诒、唐友耕、许培身劝降。石达开投降与否,直接影响到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的进程。如果他投降,骆秉章必然功加一等,并且还可以起用他镇压云南回变。
从沃邱仲子文可以看出,在骆秉章、刘蓉等人讯问,朱孙诒等人劝降时,石达开是威武不屈的,并且还嘲笑了朱孙诒等人。正因为他始终不屈,才遭杀身之祸。如果他愿意投降,很可能是截然不同的结局。
因此,沃邱仲子文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它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石达开不是投降者。
有人会问:既然他不可能投降,为什么会被诱擒呢?
在石达开被擒之前,其部队已经绝粮几天,甚至发生了吃人的情况。因此,他必须解决粮食问题。此时,围困他的杨应刚、王应元策划了诱擒之计,在石达开军营外树了一面“投诚免死”的旗子。于是,石达开就想趁机诈降,带部队进入清军军营,然后寻机反抗,夺取粮食。但是,在进行过程中,石达开处置失误,杨应刚等人把他和大部队分隔开。他被诱入清军军营,而大部队未能进入。诱擒就是这样发生的。
此时,石达开和部队显然都已成为清军的砧上之肉。在这种情况下,他在想些什么呢?沃邱仲子文告诉我们,他在想如何保全部下。这再次显示了它的重要价值,让我们得以窥见石达开在生命最后关头的内心活动。
无论是“石书”还是刘蓉见到的石达开信,核心意思都是一个:保全部下生命。前者说:“阁下如能依书附奏清主,宏施大度,胞与为怀,格外原情,宥我将士,赦免杀戮,禁止欺凌,按官授职,量才擢用。愿为民者,散之为民。愿为军者,聚之成军。推恩以待,布德而绥,则达愿一人而自刎,全三军以投安。”后者说:“勿快意杀戮,请遣送所部回桂、湘、黔诸省。”
综合上述情况,现在可以这样说:石达开被囚于大渡河边唐友耕的军营内时,为了保全部下,写了一封信给骆秉章,这封信肯定是送达给了骆的。如果现在我们看到的“石书”有所本,则其所本必是这封信。
如此看来,以前的一些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比如史式认为石达开没有写信的时间,也不具备写信的环境条件。又如华强的观点:“《石达开致骆秉章书》为什么在当时公私文书中不见记载呢?原因在于石达开‘释兵表降’,《致骆秉章书》是在战场上递交的。石达开失去了与敌人谈判的最后一点资本,这封信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唐友耕等为向主子表白‘生擒’石达开之功,故将此信隐匿不报”,“笔者以为骆秉章没有收到石达开的信,甚至也不知道石达开曾经给他写了这封信。”《关于〈石达开致骆秉章书〉的真伪问题—兼与史式同志商榷》,1988年4月《军事历史研究》
虽然“石书”和原信的核心意思一致,但显而易见,两者在文字上有着显著的不同。
那么,是谁篡改了原信?为什么要篡改呢?
笔者暂作如下猜想:是骆秉章指使手下对原信作了篡改。正常来说,原信是要存入档案的,但信中对骆秉章有不敬之语,他自然要做篡改。骆可能还考虑到石达开如果投降,就可能起用他。如果起用他,就要把他的信等佐证材料报送朝廷,也就有必要把信修改得更加好看些,于是指使手下对信进行了大改造,改成了漂亮的骈文。为了统一口径,避免露出马脚,骆把改造后的信给唐友耕等见过原信的人各抄寄了一份,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唐本、高本、许本等多份“石书”的原因。
史式提出的“石书”内容不合情理、不符史实的情况,就是因为骆秉章手下对原信进行改造而产生的。唐鸿学为了给其父脸上贴金,对改造过的信进行再次篡改,所以唐本“石书” 中的问题就更多了。
史式还有一个观点,认为唐鸿学的篡改恰恰证明石达开没有给骆秉章写过信,因为“在封建社会中,僭越是严重的罪行。骆秉章的名位远远高于唐友耕,唐家的人如果把石达开给骆秉章的信篡改为给唐友耕的信,正是犯了僭越大罪。唐鸿学篡改此信的目的是为了给父亲脸上贴金,绝不愿意因此获罪。如果篡改的事被人揭穿,不仅自己获罪,还会给父亲脸上抹黑。贴金变成抹黑,那又何苦来尔!唐鸿学敢于篡改此信,充分说明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人知道石达开写信的事,也就是本无其事。”《石达开新论》118页《〈石达开致骆秉章书〉考伪》
那么,唐鸿学有无犯僭越罪的风险?
对这个问题,笔者是这么看的:唐鸿学公布篡改过的信是在光绪三十四年,此时骆秉章已经去世四十多年,就算其后人发现了唐鸿学的问题,但当事人已不在世,真相谁能说得清呢?因此,骆家后人告唐鸿学犯僭越罪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况且,石达开被诛后,骆秉章没可能还将伪书传给后人,必会销毁伪书,这就是为什么档案中没有石达开信的原因。唐友耕对此肯定是清楚的。他应当会把这些情况交代给唐鸿学。因此,唐鸿学知道,公布伪书而被骆家后人发现问题,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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