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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的诱惑

(2008-04-20 13:05:41)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感--杂而无文

利的诱惑

 

尽管以伦理道德为本的儒家学说谆谆告诫人们“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然而千百年来重利轻义之徒仍如过江之鲫,此类现象也是于今为烈。

    大概是穷怕了吧,曾经“狠斗私字一闪念”的中国人,进入八十年代以来忽然对金钱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诚然,多挣钱乃人情之常,但是如果闹到金钱至上,动不动讲钱,大伙儿一头扎进钱眼里,恐怕也不是好事。不能设想拿多少钱干多少活的人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为争奖金大动拳脚的好汉被评为劳动模范, 洗车间门窗也要给钱的青年成为抓歹徒的勇士。至于那些脸皮不薄心地不厚的人,捞昧心钱,聚不义财,就更是等而下之了。时下,掺杂使假、偷税漏税、雁过拔毛、敲诈勒索、登台一唱开价数万、索贿受贿中饱私囊、先讲价钱后救落水儿童之类的事,已经不算新闻。老百姓这对类事不是感到新鲜,而是感到气愤。

不是说不能爱财,也不是要人们遵从孟夫子“何必曰利”的教诲,回到“精神万能”的年代,只是想提醒人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春秋时代范蠡定居陶地,诚实经商,“九十年中三致千金”,人称陶朱公。山东穷汉顿向他学到致富之方,前往西河牧养牲畜,“十年之间其息不可计”。他们二人被后人合称“陶顿”,并奉为致富楷模。没有人对他们指手画脚,骂他们“赚昧心钱”。当今,千百万农民靠辛勤劳动走上富裕之路,部分个体户以合法经营成为“万元户”、“十万元户”, 一些知识分子利用业余时间为社会提供服务增加了收入,这些 都属“取之有道”,不仅得到社会的认可,而且受到党和政府的鼓励。不少人富起来后也没有“为富不仁”,而是尽力帮助他人致富,有的还慷慨解囊,支援灾区,或提供赞助,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应该说,他们的爱财,是正当的;而他们的疏财,则是高尚的。

钱,这个疯狂的怪兽,不要让它吞噬了人的灵魂。

有人说,两个文明一肩挑,两个成果一起要。我举双手赞成!

                                                     199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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