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劝说陌生人戒烟谈起
(2023-09-28 13:43:51)
标签:
畸形戒烟脑出血脑血栓学习型组织 |
分类: 小事故大道理 |
怎么就成了侵犯人权?
--从劝说陌生人戒烟谈起
车宏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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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畸形 戒烟 脑出血 脑血栓 学习型组织
2023年9月周末聚会时,有位朋友说他写了篇小文,想请我看看。我觉得有点意思,甚至觉得有些跟我想的一样,遂决定在此处转发。以下是朋友全文:
2020年1月的某天,我去商店买东西的路上,迎面走过来一位两腿畸形走路的陌生男人,手里正拿着烟往嘴里送。走近时,我对他冒出一句:“把烟戒了吧!”
说实话,即便几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是后悔死了:我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对一位陌生人这么说,并惹出一堆麻烦事。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作为稍懂医务常识的人,我在长达四、五年时间内观察过十来位同类型的人。他们有如下共同特点:患过脑出血,或者脑血栓。经及时治疗后,往往出现腿部走路变形的情况,最典型的就是,一条腿稍好,另一条腿无力,以至于影响了两条腿原有的合理搭配。我跟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专门聊过。其中有位赵姓朋友,2021年,我还能见到他在小区天天拖着残腿走步。
患过脑出血或脑血栓的人,多数都有过以下经历:喜欢吃肉,喜欢喝酒,喜欢抽烟,不喜欢活动,等等。前面我提到的赵姓朋友,他说他原来一天至少喝8两白酒,一天至少吃一个猪肘子。得病后,我熟悉的一些人,包括赵姓朋友,开始改为多吃水果蔬菜,改为限酒限烟,甚至戒酒戒烟。总之,他们主动开展自我调整。按照美国人彼得·圣吉所提出的学习型组织理论,以及个人也可以成为学习型组织的规定,这些主动开展自我调整的人,都拥有一种“组织再生能力”,都可以以个体方式,成为学习型组织。现在想来,如果,2020年1月,我遇上这样一位陌生男人,我话说得再重,也不应该引发问题。我可能还会获得一句“谢谢”之类的回报。但我恰恰遇到的是另外一种人。他,甚至他的家人,都不属于“学习型组织”的人。
还是回过头来接着说2020年1月劝人戒烟的事吧。伤心的事,不愿意太多回忆,但总憋在心里也不是办法。简洁表述出来,可能会帮我减轻心理负担。
以下,是当时事情发生的基本过程:
我:“把烟戒了吧!”
陌生男人:“你谁呀?管得着吗你?我花你家钱了?”
我:“哎,你这人怎么……”
陌生男人:“怎么啦?我看你是吃饱撑的没事干?”
我:“你怎么不知好歹?”
陌生男人:“你影响我走路,干涉我抽烟,现在又说我不知好歹。想气死我?我躺给你看你信不信?”
陌生男人突然躺到地上,然后声嘶力竭地大喊:“欺负人喽!欺负人喽!他把我气死喽!”
接下来,有人报了警;接下来,有人建议拉陌生人去医院;接下来,陌生人的家属出现了,本以为,事好解决了,结果,家属比陌生人有过之而无不及,竟然给我上纲上线为“侵犯人权”。最后,我为陌生人负担了检查费、医药费不说,陌生人家属还要我为陌生人承担护理费。在后来长达两三个月时间里,家属竟然跑到我单位,一进楼就把我名字故意喊得震天响,让周边同事正常工作都受到影响,搞得我简直是有苦难言。
好在,这世上好人常在。有位陌生朋友,因为看不下去了,终于决定将他当时保存下来的一段录像转发给了我,但他不愿意暴露自己。这段录像,证明我第一没吐脏字,第二没动手,最后,在警察调解下,曾到我办公地点闹事的人,终于也说了句暖心的话:“唉,我在家里也没少劝他,少抽点,别不知好歹;反正,你也是受委曲了。”
各位网友,我是多管闲事吗?我是侵犯人权吗?原来,有种说法:“宁跟明白人打一架,不跟糊涂人说句话。”经历劝陌生人戒烟这件事之后,现实逼着我,尽量少管闲事。尤其是,在面对确实不知道好歹,确实不明白什么叫“多管闲事”,确实不明白什么叫“侵犯人权”的人们时,如果没有一定把握,还真就不能做那种“好心变成驴肝肺”的事。
当然,如果哪天,我觉得有能力去治理糊涂,不用担心糊涂人如何胡搅蛮缠,也不用畏惧糊涂人和他家人如何无理取闹,我还是会有胆量、有勇气、有能力去“多管闲事”,去“侵犯人权”。毕竟,那个痛苦的过程,引出了好人匡扶正义,引领着陌生人家属也开始走向“学习型组织”。
博主借此机会祝各位网友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快乐!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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