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校车”闷死的除了孩子还有良心和责任
丛心开史
2月26日下午,江苏省如皋市郭园镇发生一起惨剧,该镇一私人幼儿园的校车在送孩子回家时,7座的微型面包车内竟被塞进了二三十个孩子。其中一名仅入学两天的4岁女孩吴一诺,因车厢内拥挤发生呼吸困难,虽经医院6个多小时的抢救却无力回天,不治身亡。(2月28日《扬子晚报》)
校车安全屡亮红灯,新学期伊始,如皋市的这起校车事故再一次将人们的神经绷紧。那辆出事的面包车就如“罐头瓶”无二:仅有7座,却被塞进了二三十个孩子,拥挤、窒息之惨状让未曾身临其境的成年人都觉得胸闷气短,何况被塞在车内连动弹都困难的幼儿呢。
愤怒、痛惜、沉思。为什么校车安全警钟频敲?
看看“罐头校车”吧。它是幼儿园漠视国家法律,盲目逐利的产物,出事面包车是这家私人幼儿园从社会上雇用的没有任何营运手续的车辆,根本不符合国家关于校车使用的相关规定,长期超载,险象环生。即使不谈法律责任,从道义上讲,作为幼儿园,因为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本应该比其他行业的职业操守更严格、更规范才对,再通俗些,从事幼教的单位,良心更要摆正。可是每月收着家长数目不小的学费,却能忍心让二三十个孩子挤在一辆仅有7座的面包车里,不用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了,就是对待一群小动物,是不是也得考虑考虑是否人道?可见,这家幼儿园只盯着家长的钱袋子,除了贪心不缺,啥都缺。
幼儿园成为众矢之地是咎由自取不假,但是鞭子不能只打幼儿园一家。私人幼儿园违规使用校车这样的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说明监管的力度不够。虽然江苏省4年前就有校车严禁超载的规定,但是规定具备不代表执行有力,只要存在禁而不绝的校车安全事故,监管部门就该反思。尤其是,出事的幼儿园自成立那天起,就伴随着家长的质疑和反应,坚持雇用不具备校车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充当校车直至今日,教育部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等监管部门难道都丝毫没有察觉吗?还是因为监管主体不明而互相推诿责任?在出事之后充当“马后炮”的监管等同于失职。
孩子的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该怎样为娃娃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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