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囧》是一部典型的‘三俗’电影,低俗、庸俗、媚俗!以电影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产业不能只是紧盯票房,而应该注重文化导向,注重提高老百姓的文化素质与品位。”昨日,(武汉)市政协委员、华中师大文学院教授、作家晓苏在市“两会”上炮轰电影《泰囧》对于文化产业的不良示范。(——长江日报《武汉作家炮轰<泰囧>“贱下、炫富”》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3-01/06/content_5107116.htm)
好大的帽子!
我看了《泰囧》,虽然感觉不到多么崇高、内涵,可是也没觉得低俗、庸俗、媚俗,只是觉得好玩儿、轻松,也算是喜剧电影中的一朵“奇葩”吧。相比较近年来那些以喜剧之名而三俗之实的电影来,还算是雅俗共赏之作吧。
晓苏老师抨击《泰囧》,主要有两点,用他的话说,就是《泰囧》其实代表了当下中国电影的两种不良倾向——“贱下”与“炫富”,这是值得警惕的。所谓“贱下”,就是拿老百姓开涮,挖苦、讽刺、作贱老百姓,“王宝强饰演的小人物,在整部电影中就是不断地被作贱与嘲笑”;所谓“炫富”,就是赤裸裸地宣扬拜金主义,“电影里面宣扬的全是不良观点,有钱人可以施舍下层人,有钱可以买来与范冰冰睡觉等等”。但是实话说,这个评价很不公允,因为这两点恰恰也是《泰囧》所批判的。
首先说“贱下”,电影中的王宝虽然确实是小人物,有不少笑料,但那是善意的嘲笑,王宝也几乎是剧中唯一的“正面人物”。他的一些笑点,主要集中在他的诚实、善良、踏实等方面与其他人,主要是徐朗(徐峥饰)的狡猾、虚荣等之间的矛盾冲突,但影片并不是否定诚实善良的正面价值,反而是让徐朗在现实困境中受到教育,抛弃了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价值观。所以晓苏老师说《泰囧》“贱下”,要么是误读,要么就是想当然。
其次说“炫富”。电影中的确有王宝替妈妈追星,要见影星范冰冰的情节,而且在电影结尾处,徐朗被王宝的善良、孝顺所打动,主动帮王宝圆了见范冰冰的梦。也许徐朗真的有钱吧,但有钱不等于“炫富”,关键看钱怎么花。见范冰冰也许真的需要金钱吧,但帮助一个诚实、善良、孝顺的穷小子圆梦,我不认为是在“炫富”,也不认同所谓“有钱人可以施舍下层人”的观点。整部影片中,王宝和徐朗出生入死历尽艰辛,消除误解取得胜利,应该结下了深厚的革命
“基情”,经济地位的差距的确存在,但人家两个好“基友”互帮互助怎么就成了“施舍”?再者,王宝并没跟范冰冰睡觉,只是合影好不好?真怀疑晓苏老师看没看过《泰囧》,如果看过,以作家的洞察力,当不会误读如此吧。
这部电影的确比较浅显,比较直白地抨击了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的行为,让钩心斗角的主人公在王宝的诚实善良感召和“隐身人”大股东设定的需双方共同签字才能出让专利的安排下,被迫回归“正能量”,这个说教并不高明。但是,恰恰是这种不高明的说教,反而说明影片并不“三俗”,当然它很通俗。
在电影的百花园中,需要艺术类影片,需要令人深思的作品,但也需要《泰囧》这样轻松愉悦的影片。真正“三俗”的影片,何来10亿票房?对中国人民的欣赏水平还是应该有一个公允的评价才好。晓苏老师,您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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