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北京公安代管城管?
(2010-07-28 09: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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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城管北京杂谈 |
他认为,维护城市安全为治安部门的职责,保证城市秩序系城管局的职能,治安部门“介入”城管部门,意味着城市秩序管理,跟城市安全维护直接挂钩,即一体化维持城市安全秩序,“这应该是减少城市管理层次的一个举措”。
“没有解决借法执法的境遇”,彭真怀说,截至目前,国家组织机构一直没有明确城市管理的独立主体地位,不论是现行法律,还是部门规章,均未涉及城市管理领域。因此,城管局只能借助工商等部门的执法权限,借法执法,“这是城管遭受诟病的主要原因。治安总队总队长兼任城管局局长,这个局面也没有改变”。
彭真怀表示,三分建、七分管,城市管理是城市最重要的工作内容。新加坡、香港等地区,城市管理均由警察负责,“不仅有交警、刑警、治安警,还有城市管理警察”。
对于城管今后是否会合并到市公安系统,熊文钊表示,他个人认为,合并的可能性不大。“编制就是一个问题。”据熊文钊教授分析,目前北京公安系统人员已经很庞大,如果再加上城管队伍,“很难想象是支多大的队伍”。另外,他认为,合并也容易造成执法手段混用,“警察有强制和警械执法权利,如果城管也享有这些权利对于管理城市秩序不相配。”
熊文钊认为,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提出的“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要从市政市容委中独立出来,归政府直属管理”的建议是比较可行的。据介绍,目前沈阳、西安等很多城市的城管部门都由政府直属管理。他认为,北京应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城市公共秩序管理职能部门,这个部门除了有处罚权外,还应该有一定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