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抢劫先保命”为何引来非议?
(2008-12-02 0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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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抢劫保命为主杂谈 |
分类: 随笔篇 |
我相信,“舍命不舍财”的只是极少数。不过,如果劝你“钱财只是身外之物,生命才是最宝贵的”是警察时,你会怎么想?
这就是乌鲁木齐警方给大家出的一道题。
据亚心网报道,针对几起抢劫杀人案的受害人奋力反抗导致疑犯行凶杀人,警方提醒市民,单独外出遇到抢劫时,先沉着冷静,记住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以及口音、衣着特点和逃跑方向,随后及时报警。绝大多数抢劫者只是图财,而不是害命,不要拼命保护财物,要尽量先设法保全生命。同时,警方还对中小学生和单身女出租车司机遇见抢劫案如何应对向市民支招。
但是,这一提醒却引来广泛争议。有的质疑警方无能,维护不了治安秩序,只能提醒民众自我保护;有的质疑,“保命不保财”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等等。
我倒以为,乌鲁木齐警方的提示并无不妥。
打击犯罪固然是公安机关的职责,预防犯罪又何尝不是人民警察的职责?民警从违法犯罪中找出犯罪特点,告诉民众怎样趋利避害,本来就是无可厚非的事。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军,不但在打击犯罪,特别是“命案必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防范方面也屡出新招。在普及防范知识方面,比如防盗、防诈骗等,形式多样,简单实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那么,针对性质更加恶劣的抢劫案件,提醒大家以生命为重,又有何不可?
至于质疑“保命不保财”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应该说有几分道理。因为我们习惯于过去倡导的“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一下子又提醒我们要放弃“斗争”,放弃“反抗”,难道是鼓励我们做胆小鬼吗?其实不然。斗争是要讲策略的。警方提醒的是“单独外出遇见抢劫”,大多数情况下是“敌强我弱”,自然应当避其锋芒,趋利避害。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抢劫的,恐怕还是应该奋起反抗,周围群众也不应当做看客吧。再者,现在倡导以人为本,假如警方真的鼓励大家“舍命不舍财”,保管会让人感到时空倒错,引来更多的骂声。
其实,乌鲁木齐警方提示的内容,按理说也不新鲜。私下里,谁家的父母不是这么教育子女?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的防范手册里不也是这么写的?又有谁的价值观里会认为钱比命重要?为什么乌鲁木齐警方的提示会引起轩然大波?无他,一是警察身份敏感,二是这么说出来大家不习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