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执法可不能娱乐化!

(2006-12-24 22:47:10)
分类: 杂文篇
执法可不能娱乐化!
 
   

1220日新浪网转自南京晨报的消息,人到中年的林风(化名)是江苏一所 高校的教授,还兼着不低的行政职务。到南京出差,因为寂寞难耐,他找了一名小姐带到所住宾馆的房间。没想到,两人在苟合时被突击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林风称,自己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家里上有近80岁的高堂,儿子还在上大学,夫妻感情也很好等,并含蓄地提出了请求,希望警方不要将此事通知其家人和单位。此后,警方对林风所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其确实是称职的教授、合格的丈夫、孝顺的儿子、不错的父亲

嫖娼案件属普通治安案件,按照治安案件办理程序,核实身份,查明事实,衡量有没有从重或者从轻或者免除的情形,依法处罚就可以了。至于他的日常表现,是不是称职的教授、合格的丈夫、孝顺的儿子、不错的父亲,法律没有规定要参照考虑。所以,警方煞有介事地调查一番,实在没有必要。不过我怀疑,这一条恐怕又是媒体把警方核实身份的过程拿出来炒作吧。

    当然,嫖娼案件常有,而教授嫖娼不常有。教授嫖娼的确是让人眼球一亮的题材,真个是可遇而不可求。记者兴奋倒也罢了,执法者一定要谨慎。虽然治安处罚一般要求公平公正公开,但这一类案件涉及名誉和隐私,应该尽量避免扩大影响。事实上,这一类案件的披露,就是满足人们的看客心理:我作不了教授,可我不嫖娼!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则触动了他们的同情心理,不以为然。更会激发一些人转移目标,转而对警察说三道四。所以,对这一类案件,确实不应该随娱乐而起舞。

    至于告知单位或家人,是执法的一个程序,否则拘留不就变成失踪了?如何向单位和家人交代?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