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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个人来崇拜

(2006-02-09 23:08:20)
子夜的昙:找一个人来崇拜
文章提交者:子夜的昙 加帖在 家长里短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有人问子夜:你会爱上我吗?子夜回答:没有可能!又问:为什么?子夜又答:因为我不崇拜你!对方傻眼了,崇拜同爱,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了,而且关系是大大的有!至少,在子夜看来,崇拜与爱,关系很大.

小时看小说,形容两个人的爱情,最多的比喻,好象叫做:志同道合.那是小时对爱情的印象,我想了很久,也回忆了很久,终于回忆起来,志同道合这个词,最初的印象应该来源于一本小人书,叫.居里和居里夫人,两个共同爱好的人,他们志同道合,不仅有共同的事业,还是一对恩爱的恋人.

好象就是从那本小人书开始吧,我认为最理想的情侣应该就是志同道合.我忘记了我看那本小人书的年龄,应该不会超过十岁吧,十岁以后,我还看没看小人书,我也记不起来了,如果是十岁以后看的,我想我的启蒙还早比较晚/.

长到十八岁的时候,开始有了第一次暗恋,是一个一起学画画的人,那人后来成了画家,还没等我把暗恋变成明恋,他就离开了那座小城,去了重庆.我那时也学画画,可能把他当成志同道合的人了吧.

再过了两年,我那时已经开始以卖文为生,出现了一个死命追求我的人,是一个诗人,以我当时的状态,这应该是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可是糟糕了,我不喜欢他,不过我爸喜欢.记得好多人都来劝我嫁给那个诗人,好象也使用了志同道合这个词,因为当时我也写诗,只不过写得少,也得也不好罢了.最终的结果,我还是没有选择这个志同道合的人.

事过经年,偶然想起这件事,为什么不喜欢这个志同道合的人.只是稍稍想了一下,便想了一个明白.那就是,我不崇拜他.他会写诗,我也会写,都是写诗,没什么稀奇,所以产生不了崇拜.

人好象是一种天生就需要崇拜的动物,而两个能够互相崇拜的人,似乎更容易保持爱情的温度.报社的女同事,老公是一个建筑工程师,两个人的工作风马牛不相及,但两个却互相崇拜得很,爱情一直持续了十多年,虽然孩子挺大了,但两人互相之间的那种感觉,好象很多新婚夫妇也不及的.其实,建筑师也只是一个很差劲的建筑师罢了,从没设计过一幢房子,工作也不过就是审查一下设计图罢了,而我的那位女同事,虽然当了十余年记者,也只是成绩平平,偏偏两个人就互相崇拜得不得了.对于女记者来说,那些建筑图纸简直就是天书,能够看懂天书的人真是值得崇拜的.而对于那个建筑师来说,写作文是难于上青天的事,能够天天在报纸上看到老婆的名字,那也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很多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想找一个人来爱,就先找一个人来崇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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