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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里戏外看《老炮儿》城管那场戏

(2016-01-19 16:51:27)
标签: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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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炮儿》热映,好评不断。出于职业原因,我尤为仔细地看了几遍剧中城管那场戏。城管要没收小贩灯罩儿的三轮车引发冲突,灯罩儿撞坏了执法车,城管队长打了灯罩儿一耳光,随后老炮儿出场,替灯罩儿赔了钱,又拍了城管队长的脸,用他所谓“合理合法”的规矩摆平了事端。

文艺作品反映现实生活,更有创作的自由,我极讨厌动辄上纲上线指责影片损害了某行业形象的做法。我不懂电影,但可以借着《老炮儿》说说戏里戏外的城管。

艺术来源于生活。《老炮儿》的城管故事,让人想到真实发生在北京的那起震惊全国的案件。2006年,同样是在北京,同样是一位城管队长,同样是“没收”小贩三轮车引发的冲突,北京城管李志强被小贩崔英杰刺死。李志强成为全国第一位城管烈士,崔英杰一审被判死缓,后减为无期、有期徒刑20年。这样的结局在老炮儿看来,或许也算是“合理合法”吧。

城管执法当然应当“合理合法”,老炮儿在冲突现场的那番话非常理性,无可挑剔,问题出在青年演员张译扮演的城管“张队”身上,起码有三处不够真实,可以商榷。

其一,城管队长会扇小贩耳光吗?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我不敢说这样的事绝不会发生。但是现实中,所谓的城管打人,的确是协管人员居多,若有在编城管打人,也大多是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城管,带队的城管队长打人极为罕见。退一步说,真的是城管队长打人,也是发生在城管队员们与小贩“混战”之中,哪有城管队员们在外围,留出空间给队长和小贩一对一PK?大庭广众之下,张队明显带有侮辱性质地去扇小贩耳光,这就不仅是嚣张,而是缺心眼了。

其二,“没收”真的合理合法吗?张队向老炮儿解释:“他无照经营,就得没收,这合理合法。”这句话从老炮儿、编导、普通群众口中说出,都很正常,但唯独从城管“张队”口中说出,乃是极大笑话。数年前北京城管队员宋志刚曾出过一本书叫《城管来了》,一再解释我们城管“没有罚没的权力,只有暂扣的权力”“这些经营工具扣下了,只要交了罚款,回头就能领走……”老百姓有误解,城管一直在解释,影片中张队竟然口口声声“没收合理合法”,且不说误导观众,只怕连二三线城市协助执法的协管人员都会笑掉大牙。在首都北京,如此缺乏法律常识的人能当上城管队长?

其三,执法车辆被砸能现场收钱私了吗?执法车辆被砸,稍有常识、头脑正常的城管第一个反应都会是报警、报保险公司,确定责任和损失,怎么会像张队一样随口报出损失金额?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会接过不相干的第三方(老炮儿)送上的三百元赔偿款,并且不写任何协议和收条?影片为主题和叙事需要,或许可以省略这些细节,但城管给观众的印象却是满满的江湖气。为了成就老炮儿,城管的牺牲够大的。

我无意为城管辩解,影片也有不少真实的细节,比如城管打人后阻止围观群众拍照等。如果编导演员能稍稍体验一下城管生活,或许能让城管“张队”的形象更加出彩。不过,我仍要感谢影片展现了城管执法的问题和不易。老炮儿说过的三句话让我回味良久,一句是对张队说的:“灯罩儿上有老下有小,(执法)差不多得了”;一句是对小贩灯罩儿说的:“你无照经营,人家把煎饼摊没收了,合理合法”;还有一句是事后灯罩儿要拿回车子,老炮儿说:“别废话了,回头我再给你攒一新的……”

这是真实的老炮儿!编导和演员们知道城管看完这段的纠结与无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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