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富裕的唯物史观思考
(2025-09-24 14:46:05)对共同富裕的唯物史观思考
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但目前人们对共同富裕大多只从经济生活的平等上去理解,诸如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吃穿住行品质的同等提升等等。其实,共同富裕是一个宏伟的社会发展目标,不仅有着经济方面的内容,更有着广泛的社会历史方面的含义。
首先,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基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是建立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消费基础之上的。没有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人类就无法生存,更谈不到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从根本上说,就是物质生活资料不断发展的历史。奴隶社会之所以高于原始社会,封建社会之所以高于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高于封建社会,皆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社会主义社会欲取代资本主义社会,也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再就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而言也是如此:没有七十余年的生产力发展,我国人民不可能彻底解决温饱问题,也不可能全面实现小康水平,没有今后生产力的大发展,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目标也无法达到。
其次,共同富裕是消除两极分化的过程。两级分化是私有制社会的必然产物,由于生产资料占有和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不同,必然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上的差别,时间一长,这种差别就会成为趋势,即所谓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的“两极分化”,西方所谓“二八法则”(占人口总数20%的人占有80%的社会财富,而占人口总数80%的人则只占20%的社会财富) 就是这样形成的。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社会的发展并不遵循“两级分化”的规律,而遵循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共同富裕规律。当然,当今我国社会允许私有制合法存在,因而在私有制领域里,“两极分化”规律还是起作用的,这就是民营企业家之间以及企业内部劳资之间形成财富差别的根本原因。但由于我国社会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党和政府要首先考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问题,因而私有制经济中的“两极分化”现象必然会受到遏制并日趋弱化,不会使其发展到决定国计民生和造成整个社会“两极分化”的地步。
再次,共同富裕的本质是消灭阶级。唯物史观认为,阶级本身是建立在占有生产资料的不同、生产中的地位不同、获取生活资料的方式和多寡不同造成的,因而只要社会上还存在阶级,财富全民占有和使用意义上的“共同富裕”就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对共同富裕概念的根本理解。恩格斯说:“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448页)无产阶级对“共同富裕”的要求也是这样。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主义的任务规定为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全社会人共同占有和使用社会财富的共产主义目标。当然,阶级的消灭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历史过程,决不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所能解决的,其中既有经济原因,也有政治原因,还有文化原因。无产阶级政党只有领导人民经过长期奋斗,一步一步积累各方面条件,才能最终实现消灭阶级意义上的共同富裕目标。
最后,共同富裕不是消灭一切差别。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共同富裕就是要消灭一切经济上的差别。诸如:工资要一样高,住房面积要一样大,所有人都能上大学,代步工具要一样多,医疗条件都一样,等等。这其实是一种绝对平均主义妄想,其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共同富裕观不沾边。历史发展表明,人类个体和群体是无限多样化的,能力有大小、贡献各不同、需要也有别,无差别的人类个体和群体永远不存在,否定阶级差别以外的一切差别并不是社会主义者所追求的目标。此外,就社会意义上说,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也是一个不断由低级向高级、由片面向全面的发展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共同富裕水平,因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社会,共同富裕 水平也必然会不断提升,把共同富裕目标绝对化和凝固化,并不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